小别琐事 喜欢年轻的男同学(1/2)
小别琐事喜欢年轻的男同学
中断了许多年的高考第一次恢复,百万人里过独木桥走进校园的莘莘学子们自然受到万众瞩目。
校园里,有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也有沉稳的中年人,甚至夫妻、父子成为同学的情况也不少见。
一切都是新鲜的,大家从天南海北聚集在一起,每个人对新生活都充满了期待。
人说省大的学生都是学霸,省美院的学生都是艺术家。
这些艺术家们这些年几乎都四散天涯,要么在各机关、单位里做宣传工作,要么在学校里教书,颇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意思。
如今一朝回了学校,就好像鸟儿重新回到天空,自由!
都说美院的女大学生最好看,因为会打扮。
校园里也确实都是鲜花儿一样的姑娘们,虽然是冬天,都穿着棉袄棉裤,但也都美的很有巧思。
这个素净的棉袄上绣着花,那个在臃肿的棉袄上掐个腰,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没有不漂亮的姑娘,只有不会收拾的姑娘。
金粒粒算是美院公认的漂亮,当初一报道的时候很是引起过风潮,属于人群里一眼能看到的美貌。
大家都忍不住问,这漂亮姑娘是哪个系的啊?
有些胆子大的小伙子甚至直接不走了,直到看到报完道的金粒粒没有向别人一样走进学生宿舍,而是...走进了教师家属楼...
难道...这姑娘是老师?
不会吧...
几天以后,关于校花(已公认)到底是学生还是老师的消息终于传来了。
好消息:不是老师,是新生!
坏消息:人家是教授的女儿,父亲是国画教授金启,父母是版画教授程似锦,想要在两位教授的眼皮子底下追求人家的掌珠...恐怕有点困难...
廖红梅跟金粒粒说这件事时,在金粒粒的床上乐的肚子都疼了。
这事的华点还在于,她就在人群里听着,并且频频点头附和,可实际上立马就会把大家讨论的话一字不落地转述给当事人。
谁能想到她一个从偏远农村来的、好些人都评价土的姑娘,能和公认的校花是最好的朋友啊!
“有那么好笑嘛?”
金粒粒先是笑了一阵,然后廖红梅一直一直笑,她忍不住怀疑问道。
就是再好笑,也没见过这么笑的啊!
“好笑啊,真的很好笑!”
金粒粒只能由着她笑,还不忘给她背后垫了个垫子,让她笑的更舒服些。
“我说,你就不打算搬过来跟我一起住?我们家可还空着一间屋子呢。”
廖红梅笑她的,不耽误金粒粒问话。
廖红梅笑着摆手,“不了不了,我来上大学就是体验大学生活的,上你家住咋体验啊?多没意思!”
三月开学,其实她过完年就来省城了,是和她爸妈一起来的。
粒粒说她爸妈这么多年都没到过省城,干脆趁着这次她来省城上学,一起过来逛逛。
她妈其实挺想出来的,她妈说她爸都去过市里,她连县里都没走出去过,眼看黄土埋半截子了要是这次不出去,怕是以后都没机会出去了。
但她爸一直端着架子不说话,廖红梅觉得她爸其实也想来,但是不愿意给人添麻烦,所以干脆不说话,只一袋子一袋子地抽着旱烟。
到最后还是粒粒果断,直接给买了火车卧铺票,不但让她提前来了,还让她爸妈也一起过来。
当踏上省城的土地,看到那街道上的楼房、满街的自行车时,廖红梅才真觉得自己的命运改变的如此具象。
她的世界原来那样小,只有村里,村小,孩子们。
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难怪粒粒的谈吐跟他们那么不一样。
她甚至不怪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不怪人家说她土,她就是土啊!
宋处长和粒粒到火车站接他们,直接把他们接到了省美院。
他们见了粒粒的爸妈,一看就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
一开始,廖家三人还有些局促,觉得自己是从村里来的,会不会跟人家大学教授说不上话。
谁知粒粒的爸妈都可亲和了,连声感谢他们对粒粒的照顾,程妈妈说着说着都哭了,她妈哄了好长时间才哄好。
粒粒妈妈给他们做饭吃,手艺可好了。还带她和她妈去逛百货商场,买了好些东西。
宋处长带着他爸去了部队射击场,让她爸这个好多年没摸过木仓的老民兵好好地过了一把瘾。
等他们晚上在国营饭店汇合的时候,她都能看出她爸的激动来,这种表情她可从来没在她爸脸上看到过。
当晚粒粒一家本来留他们在家里住,但他爸不肯,说太打扰了,金叔叔就安排他们去了省美院的招待所。
这还是她和她妈第一次住招待所呢,都新鲜的不行。
她爸现在可是又稳重了,不是刚才摸木仓的激动了,老神在在道,
“招待所我可是住过。”
廖红梅没好意思当面怼她爸,但是这么高档的招待所没住过吧?要不她爸干啥左看看右看看,连坐都不敢坐?
她爸妈在省城待了好几天,粒粒一家人和宋处长一直带着他们各处玩儿。
走的时候她爸妈说,这下他们再没有遗憾了,让她在这好好读书。
她狠狠点头,虽然舍不得爸妈,但她没有哭,因为她将来还要去更大的地方呢。
之后她就住进了粒粒家,程妈妈专门给她收拾出来一个房间让她住,她每天画画看书,有不明白的地方就去请教两个大教授,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难怪粒粒懂得那么多,天天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懂得能不多嘛。
报道那天,她和粒粒分开两个地点,她学的是油画,粒粒学的是水彩画,她没跟粒粒商量,直接选了住校。
不只是因为她不想给粒粒家添麻烦,还因为她想纯粹的体验校园生活。
她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回炉重造一样,什么都是新的,少体验一样对她来说都可惜。
大学的生活挺新鲜的,其实她原来上高中的时候就住过校,但是现在到了大学,感觉尤其不一样。
和五湖四海的同学们住在一起,遇到的人也形形色色。
廖红梅能感觉到有些人看她的眼光,还有人在背后评论她的穿衣打扮,说她穿着农村的大红棉袄,系着绿围巾,上了大学也改不了村味儿。
但她就是觉得红棉袄配绿围巾好看啊,就像她画的那些花样子一样,好看!
金粒粒从衣柜里拿出件新衣服,递给发呆的廖红梅,
“喏,上次去萍姨那做的衣服,咱们三个的都做好了,这是你的,回头咱俩找秋霜姐玩儿的时候给她送去。”
廖红梅高兴地一把把衣服拿过来,打开看到大红呢子绣绿花的大衣,喜欢的不得了。
“师傅,这些我都记账了,回头我投稿的稿费回来了还你!”
金粒粒白了她一眼,她根本就不记这些,就廖红梅天天记着。
她看着廖红梅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出来在身上试,红艳艳的衣服配着她有生命力的脸蛋儿真是非常漂亮。
心里不禁感慨,廖红梅的审美真的很...独特,从另一方面讲也可以说是一种超前。
她喜欢,她狂热,还能不惧世俗眼光坚持自己,这就很厉害了,搞艺术的人需要这些特质。
两人聊了一会儿天,就坐着公交车去往省大去了。
王秋霜自己在省大上学,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如廖红梅和金粒粒之间联系紧密。
而且王秋霜家住在省城,高考完出了成绩之后,她就回到省城自己家住了。
上次她们见面还是一起去萍姨那做衣服的时候,从开学之后他们就没见过面。
廖红梅和金粒粒下了车,王秋霜已经等在公交站点了,看到金粒粒和廖红梅,她高兴地什么似的,拉着两人问个不停。
“好,都好,挺适应的。”
金粒粒和王秋霜回答,金粒粒转而问王秋霜,
“姐,你最近怎么样?”
王秋霜的笑僵了下,不自然道,
“好,挺好。”
廖红梅和金粒粒对视一眼,没多说话。
王秋霜的事她们多少知道点儿,父亲身体不好,家里孩子又多,就靠母亲接了父亲轧钢厂的班,一个人干活养活全家人。
王秋霜多年未回家,对父母弟妹的感觉还停留在她下乡之前。
而父母也以为下乡的女儿不会再回城了,突然闺女返城了,一时之间大家都没接受了。
小小的家里面挤了那么多人,再添一个可怎么安置?
幸亏得知闺女是考了上学才返城的,开学就要住宿舍,大学生啊,光宗耀祖的事儿,忧愁的脸上才遍布了笑容。
但对王秋霜来说,心里的落差是怎样的,没有旁人知道。
闹心的事不提,三个人在省大校园里游荡,自然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金粒粒的漂亮的吸引人眼球,廖红梅是炸眼的吸引人眼球,王秋霜嘛,现在是班级里的班长,自然认识的都来打招呼。
“姐,没想到啊,你这发展的挺快啊!”
金粒粒打趣道,没想到王秋霜到了大学这么要求进步。
王秋霜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年龄大,又改不了这爱照顾人的毛病,干脆就直接把班里的事儿管了。”
金粒粒觉得这样很好,最起码能让王秋霜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感,别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家里。
但她还是更希望王秋霜能最爱自己,可王秋霜的付出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了,想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再说,这也正是她难得可取之处,要不是她这个性格,她们两个现在也不能这么好。
王秋霜恐怕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地考上大学,说来也是善良的福报。
三人边走边说,三月中旬的风还是有些凉的,王秋霜提议去食堂坐着说话,总比在外面灌风强。
金粒粒和廖红梅自然应允,来了人家的地盘就要听人家安排嘛。
三人走到食堂,看到的就是左边区域坐满了人,不知道在那干什么,颇有些群情激昂的样子。
王秋霜带着他们去了右边区域,那里看起来正常许多,有坐着聊天的同学,还有看书的人,零零散散遍布着。
“那边干什么呢?这也不是饭点儿啊!”
王秋霜把廖红梅都快伸过去的头压了下来,低声道,
“别看了,那都是上一届的工农兵学员。”
金粒粒一下子就明白了。
廖红梅还有点不明白,还不死心地想从王秋霜手下挣脱出来,继续伸脖子往那边看。
“他们在一块干啥?又要整啥事儿啊?”
王秋霜见压不住她,干脆不压了,低声跟两人道,
“你们学校有没有这种?我们学校他们都要反天了,天天集会,一会儿说要保证自己的权利,一会儿又要吵吵着退学重考,维护自己的尊严!”
金粒粒和廖红梅齐齐摇头,她们学校没有这样的,她们学校都多少年没招生了,工农兵大学生也不往他们美院推荐啊。
工农兵大学生都是思想政治觉悟高的,怎么可能来学美术?
她们学校这些年几乎毫无存在感,原来的校友、老师都下到村里去了,说白了就是学校差点都黄了!
她们这届可是沉寂多年才出现的大师哥大师姐,哪有这些事儿啊!
王秋霜羡慕地瞅了懵懂的两人一眼,金粒粒连忙恭维,
“还得是省大有底蕴!”大拇指比心!
王秋霜...呵呵,这样的底蕴不要也罢。
说来她也能理解,能保送到省大的都是三界里的佼佼者。
结果刚被保送到省大才一个多月,就恢复高考了,才半年,新生就入校了!
所以这最后一批工农兵大学生是最尴尬的。
有这些考进来的新生被叫做真正的天之骄子,他们这些曾经的“天之骄子”又算什么?
所以他们中有的人直接丧气,想着干脆混过去四年,分配个工作完事。
有的人把在。
还有那性子烈的干脆打算退学重考,你不是说我不行吗?我就重新考进来,看你怎么说!
新生刚入校还不到一个月,这学校里就闹得乌烟瘴气,真是好不热闹。
都说到这儿了,自然三人就谈到她们认识的最后一批工农兵学员。
廖红梅和王秋霜没有消息渠道,把目光齐齐对向了金粒粒。
金粒粒自知这次是逃不了了,只能好好跟两人八卦。
其实从郑文秀和宋志平离婚之后,她就不太知道方青卓的消息了。
但曲小慧不是还住在省委大院嘛,所以曲家和方家的事儿多多少少都能传到耳朵里,反正大院也没有秘密。
曲小慧本来还愁怎么在城里混过这怀胎十月呢,结果在家还没待几天,恢复高考的消息就传来了。
曲父曲母自然希望曲小慧考大学,这是多千载难逢的机会啊!
但曲小慧自己知道,她根本就考不上。
本来她就不爱学习,后面赶上那几年,她更是天天跟着大孩子们出去运动,找老师的麻烦,根本就没学过一点东西,怎么可能考上?
幸好她怀了孩子,可以借着养胎的名义顺理成章的不报名高考。
至于回乡下嘛,她爸已经找人打听了,恢复高考只是前奏,后续紧跟而来的就是放松返城政策,她就是在家待着,过阵时间也能光明正大的回城。
于是曲小慧开始在家里养胎,省城的日子当然好,处处都顺心,只除了一件事。
方青卓不行了。
不知道是不是怀孕了的原因,曲小慧的那方面的想法很强烈,但方青卓新婚第二天就回学校了,再也没回来过,让她整个人都抓心挠肝地难受。
她正想着怎么跟婆婆闹一闹,逼着方青卓放假的时候回来,结果结婚第二天一个晴天霹雳,她的婆婆要离婚了!
离婚的原因十分不体面,她婆婆当着所有省级领导的面公然偷人,给她公公戴了一顶硕大无比的绿帽子。
且亲口承认陷害夫家,大院里的人不知道传的多热闹,说幸亏是在新社会,这要是在旧...在哪个社会都得浸猪笼乱棍打死了!
这对曲家简直是个天大的打击,本来曲家对方青卓就不是特别满意,嫌他家世一般。
要不是他返城上大学了,再加上有个宋志平做后爸,曲家怎么会同意?
结果这一下子,天塌了。
就是说宋家的钱将来跟方青卓一分钱关系也没有了!
曲家人又是找郑文秀,又是去宋家做工作都没用。
郑文秀还想到他们家借住,简直是火上浇油!
曲家人身心俱疲,只能接受郑文秀离婚这个事实,一个月之后他们才发现,天还没塌完,恢复高考了!
那就是说方青卓这个工农兵大学生也一文不值了!
再加上那件全大院都人尽皆知的丑事...方青卓在新婚夜那天不能成事...
现在看来,方青卓又没钱、学历还不行、连人都不中用了...
这个对象找的真是处处不行,还不如找一个叉烧!
曲家父母动了让曲小慧跟方青卓离婚的心思,现在离婚再把孩子打掉,等闺女考上大学,四年大学毕业人家都把这事忘了,再找对象,肯定能找个好的!
但曲小慧心里对方青卓还是有感情的,再加上她这么不容易才跟方青卓结了婚,要是让她现在离婚,其实心里还真有点不舍得。
原来喜欢方青卓的人那么多,曲小慧连排都排不上,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了,那舍得这么轻易就放手?
而且...万一方青卓又行了呢?
没准他是新婚夜紧张才不行的呢?
于是就在这犹豫又期待中,转年来到了三月,曲小慧都怀孕六七个月了,肚子那么大,想打都打不了了。
廖红梅数着手指头算,“那她不是还有几个月就要生了?”
金粒粒点点头,“是呢,听说曲家人现在都开始给孩子准备小被褥了。”
“那方知...青卓还不行?”
廖红梅压低了声音问。
作为方青卓曾经的追求对象,她一直对方青卓还是挺有好感的。
就是不知道方青卓咋越走越下道,还想给粒粒下药,真是让她怀疑自己当初是不是瞎了眼。
金粒粒轻咳一声,
“好像...还没好吧...”
郑文秀从跟宋志平离婚以后,就把曲家这个亲家当成了救命稻草。
门卫已经被知会,她不能进家属院回宋家,但她要是说去亲家家,门卫也不好拦着。
她庆幸儿子找了个好岳家,即使自己和宋志平离婚了,也能有媳妇家帮忙,所以天天去曲家套近乎。
可是一个名声坏透,还没有任何价值的人,能有多受欢迎?
曲家人根本不待见她,曲小慧对她也阴阳怪气,要不是为了让这个婆婆把方青卓劝回来,她根本不会让她登家门!
郑文秀为了自己,也为了儿子,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把儿子叫回来。
然后当晚...折腾了一大顿之后,曲小慧就又发飙了...
现在,方青卓中看不中用这件事在大院里已经人尽皆知。
方青卓像是个没有感情的傀儡一样,你叫我回来,我就回来。
回来了之后也是不能成事,你能把我怎么样?
曲小慧哭嚎打骂,什么招数都用了,方青卓像个木偶一样任她折腾,到最后也还是没用,第二天一早方青卓就走,也不知道回来一趟是不是为了恶心曲小慧。
听说方青卓想退学重新考大学,但身边没一个答应的。
曲小慧说:“你现在啥啥都没有了,万一要是考不上,连个大专生都不是了,你真想当一辈子窝囊废入赘我们家啊?”
曲家父母也不同意,工农兵大学生虽然现在听着不好听,但将来也能分配工作,总比考不上大学强。
听说现在大学老难考了,这么多年压着的人都要在这两年考上大学,简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还是大专生保险点儿。
郑文秀差点给儿子跪下,“青卓啊,妈求你了,别折腾了。
妈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就剩下你了,你要是再走点什么弯路,你让妈还有什么指望活下去?”
方青卓眼神游离,颓废把他的腰又压弯了一些,他这辈子好像都直不起来了。
……
几个人唏嘘半晌,谁都没有说话。
金粒粒打起精神,又说起另一个人,
“沈云云嘛,听说她已经退学了。”
“啊?不念书了?”
王秋霜惊讶道。
金粒粒点点头,
“好像是说要重新考大学呢。”
能做出这个决定也不容易,金粒粒能理解。
沈云云是那么要强的一个人,好不容易上的学成了不光彩的印记,要是不重新考,就要跟着她一辈子,她肯定受不了吧?
不过再重新考大学估计也很难,第二年人人都卯足了劲儿准备考试,只怕考上的难度会比第一年更大,希望她得偿所愿吧...
三个人聊了好长时间,王秋霜送廖红梅和金粒粒坐回去的公交车。
一路上,王秋霜给两人介绍着省大的美景,
“听说春天更漂亮,到时候你们还来玩儿!”
金粒粒刚要答应,就听见一阵悦耳的自行车铃声。
三个人一齐往后面瞅,就见一个穿着靛蓝长大衣的男同学把自行车停在她们身边,
那男同学看起来二十四五岁,反正瞧着比她们成熟不少。
见到金粒粒虽然怔了一下,但也只是露出单纯欣赏的表情,然后就把目光重新聚在王秋霜脸上,笑着道,
“王秋霜同学,你邀请朋友来学校玩儿啊?”
王秋霜点点头,
“她们两个都是我一起下乡时的妹妹,现在在省美院读书。”
那男同学露出了赞赏的表情,
“你们那里学习氛围真浓厚,下乡的地方竟然有这么多人考到了省城,厉害!”
对于这件事,王秋霜不欲多说,而且她怕金粒粒和廖红梅久等,赶快道,
“秦明堂同学,你要是没事了我就先走了,我还要送我两个妹妹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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