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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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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蒋惊天惊骇的张大了嘴吧,略显磕巴的道,“天阶神兵,绕指柔”

秋风叶深深的瞅了一眼蒋惊天,见其惊骇之意并非佯装,便肯定道,“没错,正是天下第一杀器,绕指柔。”

说绕指柔是天下第一杀器,并非是因为它的威力要远胜于其他天阶神兵,而是因为绕指柔是一件专职暗杀的兵器。“淡若云烟,视若无物,三丈之外,莫能察之。”说的就是它。

绕指柔为司马家的镇族之宝,其名下的杀手组织,天下第一楼,曾经威震宇内。号称只要出得起晶币,就没有杀不了的人,就连人皇、太子,都敢明码标价。不过也正是因司马家行事过于招摇,才引起了武林人士的公愤。从此由盛转衰,一蹶不振,直至百年前,彻底消失在了江湖之。当然,与司马家一齐消失的,还有这颇具传色彩的绕指柔。

蒋惊天深吸了一口气,平静了一下激动的情绪,缓缓的道,“这绕指柔已经在江湖之,销声匿迹了一百余年,却没想到一直隐藏在名不见经传的师家。”

秋风叶双眼逐渐变得深邃起来,似乎已经陷入了以往的回忆之,“我家主人名叫师亦云,乃帝都第一名妓,素有天下第一才女之称。记得二十一年前,我家主人正好二十八岁,虽然容颜依旧,却已经厌倦了这纸醉金迷的生活。

只是像我们这些堕入风尘的女子,想要隐退又何等容易,像主人这种名满帝都的名妓,就更是如此。恐怕主人一宣布归隐,第一个站出来,想要将她纳入房的,就是当今人皇。

而就在这年,司马公子出现了。他潇洒不羁,特立独行,与帝都的每一位公子皆不相同。他武可盖世,可兴国,却视金钱如粪土,视功名如草芥。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其口念道的那诗。”

秋风叶双眼那浓到化不开的温柔,已经暴露了她心对司马公子的爱意。眼看着司马公子与师亦云双宿双栖,其的辛酸与痛苦,是没有第二个人可以理解的。不过对此,蒋惊天也只能无奈的叹息一声。

秋风叶口吟着诗,身子也随之舞动了起来,其曼妙的身姿,正好与这洒脱不羁的诗词相和,就好像这舞步,是特意为此诗而创作的一般。随着诗词的流淌,和舞步的腾挪,秋风叶已经完全融入到了,那段既幸福,而又痛苦的回忆之。

“仗剑红尘已是癫,有酒平步上青天。

游星戏斗弄日月,醉卧云端笑人间。”

正是这样的一诗,打动了师亦云的心扉,也推开了秋风叶的心门。

第228章司马蚀玄

铿锵之音一去,秋风叶的舞步也随之停了下来,其双眼的迷醉,与那深深的不可自拔,也在一点一滴的退去。

“司马公子对主人一见倾心,主人对司马公子也是芳心暗许。至此之后,司马公子每天都到万花楼去找主人,而主人也除司马公子外,再不接客。

只可惜好景不长,主人的退隐之心一显露,帝都便纷纷向万花楼施压。万花楼在帝都虽颇有势力,但终究只是风月之所,皆是依仗着帝都的这些权贵、金主,才有了今时今日的地位、权势。面对各方势力的联手施压,万花楼主也无可奈何,最后只给主人出了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蒋惊天深深的感受到了师亦云那时的身不由己,所以一见事情有所转机,立马急切的问道,“结果如何到底有何妙法”

秋风叶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的道,“抛绣球”

“抛绣球”

“主人一开始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抛绣球此举,能够堵住满城权贵之口,但帝都高手如云,就算有主人暗相助,这绣球最终也未必就能落入司马公子之手。但司马公子得知此法之后,却当场就应允了下来。

天下第一才女,万花楼花魁选夫,前来应征者何止万数。最终还是禁卫军出面,维持的秩序,将市井之民全部驱逐,只留下帝都的达官显宦。尽管如此,等在绣楼之下的人,也不下千数,就连当今人皇,都微服而来,打算赌一赌自己的运气。”

蒋惊天根本没有想到,一代娼妓,竟然也能引出这么大的场面,不由得追问道,“司马公子技压群雄,取得绣球了吗”

“在这之前,大家都以为司马公子是一位弱书生,但事实却证明,他们全都看走了眼。那天司马公子一身白衣,手执折扇,怀抱酒坛,踏空而来。他那谪仙降世般的气度,顿时震慑全场,最终敢出手与其争夺绣球的,也只有那寥寥五人。

风叶虽然不通武学,但也可以看出来,司马公子的轻功要那五人高出许多,就算那五人合力,也没能奈何得了他。而当今人皇,就在那五人之。人皇自知夺美无望,便表明身份,更许下王爵。言明,只要司马公子肯将美人相让,便封其为逍遥王。

异姓王在我朝未有先例,可见人皇对主人也是志在必得。只可惜司马公子却对这人人垂涎的爵位淡淡一笑,然后揽美而去。”

蒋惊天听至此处,内心震动,若换做是他,或许也可以为了心爱之人,放弃功名利禄。但却绝对做不到司马公子这样洒脱,仅是一笑了之。怪不得这个司马公子,迷得秋风叶如痴如醉。就凭着最后的一笑,试问天下间哪位女子,可以不为之动心。

“司马公子与主人喜结良缘,从此在都城之外,结庐而居,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那些日子是主人一生当最幸福的日子,也是我一生之最快乐的日子。

一年之后,主人为司马公子诞下一女,取名落雪。转年之后,主人再有身孕,也就是二小姐飞花。按理来说,司马公子与主人应该幸福美满才对,怎知司马公子的父亲却于此时寻到了帝都。起初之时,他老人家还十分高兴,但等他见到主人头上的金钗之后,却勃然大怒。

这金钗是司马公子与主人的定情之物,主人一直视若珍宝,平日里都不舍得戴,那日得知公公来见,还是特意将其找出来的。主人见公公伸手讨要,虽然不舍,但还是将金钗递了过去。只是司马公子却横加阻挡。于是父子两人便争执了起来。

我从司马父子三三两两的话语之,也大致听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金钗是司马家,家主的象征。司马老爷子认为司马公子将家主之位传给一个娼妓,实在是有辱门风,而其也不顾大局。但司马公子却说宝剑赠英雄,这金钗自然要戴在美人的头上,才可显示出它的价值。若是将其放在一个男人的身上,才是暴遣天物。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最终更是大打出手。司马老爷子想要出手强夺,但修为却要弱上司马公子一分,无奈之下只能含愤而去,更撂下狠话,从此不认他这个儿子。”

蒋惊天越听越是糊涂,最终忍不住插嘴道,“不就是一根金钗,闹得父子反目,值得吗”

秋风叶微微一笑,为蒋惊天解释道,“那根金钗尾部十分特别,有一条薄如蝉翼的透明玉带。我也是在后来才知道的,原来那缚在金钗上的玉带,就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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