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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你们要断根,我偏要开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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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惠帝的圣旨是在一个雪后初晴的清晨宣读的。

金漆朱门缓缓打开,传旨太监立于安国公府门前高台,声音尖细却穿透寒风:“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即日起,废除‘除名制’。凡因族争、女嗣、庶出等由被注销户籍者,皆可向地方衙署申请恢复身份,重入黄册。”

人群寂静了一瞬,随即爆发出压抑已久的啜泣与低呼。

“……安国公苏震霆,纵容家仆行巫蛊之术,私藏军械,欺君罔上,削爵贬为庶人,家产抄没三分之二,以充国库。另责其亲赴林氏灵位前焚香致歉,每年冬至主持祭祀,不得推诿。”

话音落下,围观百姓的目光齐刷刷转向街角。

那里站着苏锦黎。

她未着华服,也未乘轿,只披一件素灰大氅,发间仍簪着那枚胎发银环。

阳光照在环中晶片上,泛出淡淡青光,像是某种无声的回应。

她没有走向府门,没有看跪在台阶上的苏震霆一眼,甚至连脚步都未曾迟疑。

她径直走向正名坊。

那里早已备好一方石碑,尚未刻字,只静静卧在基座之上。

工匠执锤待命,墨拓纸铺展于案。

苏锦黎取出一张纸,递过去。

纸上三行字,笔迹清峻:

此女苏锦黎,

生于癸酉年腊月十一,母林氏,父名待考。

底下无人署名,亦无落款。

工匠低头刻字,凿声清脆,每一下都像敲在旧秩序的心脏上。

有人想劝:“王妃,您何必……不留父姓?世人会说您不认本源。”

苏锦黎望着石碑,轻道:“我母亲拼死留下我的名字,不是为了让它挂在别人的宗祠里当摆设。”

她顿了顿,声音不高,却让全场安静下来。

“你们的名字,也不必非得来自他们。”

这句话像一粒火种,落入干柴堆中。

当天下午,裴文昭便将《自主命名法》草案呈入御前。

条文简洁明了:年满十六者,可依法申请更改姓氏;被剥夺家族归属之人,允许自创姓氏,并由官府登记备案,载入户籍。

元惠帝盯着“自创姓氏”四字良久,终于提笔批下:“准。但须立规,防淆乱纲常。”

可规矩拦不住人心觉醒。

第一批申请人中,有个瘦弱女子站在大理寺门口,声音颤抖:“我取‘念’为姓。”

官员抬头:“为何是念?”

她抬起头,眼里有泪光:“我是在正名坊醒来的人。我想念我自己,曾经被人叫一声名字的感觉。”

她写下两个字:念春。

消息如野火燎原。

短短半月,各地申报的新姓竟达百余。

“铭”“录”“照”“醒”“寻”“知”……一个个从未听闻的姓氏出现在户籍簿上,被正式承认。

孩童们不懂律法,却最懂自由。他们在巷口跳绳唱谣:

“我姓我取的,你不许改!

你打我不怕,我名我自己来!”

笑声清亮,惊飞檐下宿鸟。

与此同时,赵九龄带着暗卫清查安国公府奴籍名册。

三百七十二名婢女中,竟有八十九人属“无契黑户”,既无卖身文书,也不记黄册,生死由主,形同影子。

他当场下令释放全部无契婢女,并协助她们前往正名坊登记新身份。

名单末尾,一个名字被重重圈起——念春。

她不再是那个躲在角落里的逃婢,而是第一个站出来组建“执灯会”的女人。

“我们不再等谁施舍光明。”她在集会上说,“我们自己点灯。”

她们约定:若家中有女子受困,便在窗台摆一盏素灯,不燃烛火,只放空盏。

若有执灯会成员路过,见灯即知,夜里必来接应。

第一盏灯,亮在城南一条陋巷。

开门的是个满脸菜色的老妇,手里还攥着药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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