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狐胡海港(1/2)
“这狐胡港啊,乃是西疆第一大港,往西去西牛贺州,往北去北俱芦洲,皆由此地中转,故而此地商贾云集,部族众多,天南海北,各异不绝。”
熙熙攘攘的东市巷口,朱无忌盘腿坐着,听身边的老乞丐讲此地的风土。
“我老汉在此,少说也呆了二十年了,什么样的人与物我没见过。”
老乞丐一手挠着屁股,一手抓着烧鸡,烧鸡一咬,满嘴流油,又扬起酒葫芦,大口烧酒灌下肚,脸上满足,愈自浓烈。
“不过我一见你小子,就知道你小子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他大口嚼着烧鸡,再度表示对朱无忌的认可,这话在他刚才忽悠自己买烧鸡之前,已说了好几遍。
朱无忌初登此港,一个人无头苍蝇瞎转也不是个事,索性跟这老乞丐一起坐了下来,边晒太阳,边听老乞丐吹嘘。
跟他在这坐了半天,虽然吸收了太多的废话,但多少也对这狐胡港有了初步的了解。
按地理方位而言,此地三洲交界,为交通枢纽所在;若以他前世所在世界类比,这里大概也就相当于西域,只是多了片海而已。
因为多是胡商在此往来贸易,故而此地为胡港,之所以多了个狐字,又恰是因为此港流转一独特的商品:“狐女”。
“我看猪兄弟你精干强壮,何不也去买一狐女玩玩?那模样,那身段,真乃天姿啊!”
说起狐女时,老乞丐两眼含光,口水直流。
朱无忌倒是对这东西无甚兴趣,他来此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找一条方便去南海的路线。
老乞丐倒是说有船队往南,不过最远大概也只到西疆的尽头,大概也就是南赡部洲的中段而已。
因此,他甚至想过自己买上一艘船,独自前往。
但这念头被老乞丐知道,他却表现得讳莫如深,那被路边美女迷住的眼神,都瞬间变得清澈。
“那苍茫大海,岂是一力去得?多少船队成群结队,武装千百余人,个个都是修为卓著,尚且可能船毁人亡;那海里,传说异兽无数,危险无穷,更有天风地火,狂浪海啸;我劝你,早点打消南下念头吧!”
老乞丐的言语中虽然吹嘘成风居多,但本地人的生存经验,却也并非空穴来风,他不得不敬畏。
“也罢,还是想办法找个船队跟随吧。”
朱无忌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如此行事,找船队需要时间,他或许得在这个港口逗留两天了。
“走吧,乞丐兄弟,咱们找个地方住下?”
看着天色渐晚,他拍了拍手站起来,转头看向旁边的老乞丐。
“等等,猪兄弟,你什么意思?你是谁要带我去住客栈?”
老乞丐分外意外,猛然抬头,手中没吃完的烧鸡都差点掉落在地。
“咱哥俩也算相识一场,未来几天还要劳烦老哥带我多转转,就当我请你当我的向导了。”
朱无忌淡淡笑道,他也懒得再重新去找一个向导了。
“您请我吃烧鸡已是大恩,怎还好劳烦您破费,您不知道,这地方的酒楼客栈,何其昂贵,住一晚上,都够我买几十只烧鸡了。”
老乞丐一扫方才的市侩油滑,态度忽然谦卑起来,就差没给他跪下了。
“不存在,我一个人也是住,两个人也是住,大不了,咱俩睡一间屋子。”
朱无忌倒是有些讶异这老乞丐的卑微了,按理说,市井之道,应该没皮没脸才是,正所谓,有便宜不占是孙子。
“您,竟不嫌弃我?我这老乞丐又脏又臭,多少年没洗过澡,一件破布衣服穿了何止两年,别到时候,扰了您老人家雅兴。”
老乞丐扯着身上的破布,略略表现出一丝羞涩和自卑。
“你以为我能好得到哪去,我一个猪妖,连正经衣服都没有,整天光着个膀子,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一条裤子。”
朱无忌也看了看自己身上,要是没有胖鸟留下的那些灵石,他的地位比老乞丐好不到哪去。
“说起来倒也是,不过猪兄弟你竟能口吐人言,这等灵智,已与许多妖怪不同了,对了,您是打算去妖怪们常去的住所,还是去人族惯居的住所?”
老乞丐看了看朱无忌的一身行头,确实也意识到他俩状况几无二致。
只是朱无忌不似那些普通妖怪野蛮豪横,举止之间翩翩有礼,一口人言说得比自己都流利,又请自己吃了那么大只烧鸡,倒让他先入为主,差点把朱无忌当成人族贵公子了。
“你想去哪,自领我去便是,价钱不计,开心最好。”
朱无忌看着老乞丐这般举动,倒有些心疼他了,若是没遇见自己,老乞丐的一生应该都是风餐露宿,流离街头,也罢,就让他跟着自己逍遥两天吧。
“果真不计价钱?”
老乞丐八成这辈子还没听过如此狂妄的要求,一时眼睛发亮,佝偻身形,一下便站得笔直。
“这狐胡港中,最大的酒楼,便是那游仙窟了!那里的酒,据说可比长安的酒还要好上十倍,连当年的杨贵妃,都没机会品尝。”
老乞丐拍着消瘦的胸膛,振振自吹起来。
“那便去此处吧。”
朱无忌点点头,“请兄台引路。”
“好嘞!”
老乞丐激动不已,热切地走上前,弯腰恭引朱无忌,他难得傍上金主,此刻脚步都激动得有些虚浮。
“您是不知道啊,在这狐胡港,有钱人和穷人的差别,比人和狗都大,那些富商一晚上销金千万钱,喝最好的酒,睡最美的妞;可穷人们连饭都吃不起,沿街乞讨还会被他们的狗腿子打,捡点酒楼的剩饭,都会被他们打个半死。”
一路上,老乞丐拖着他那条有些半跛的脚,眼神狂热,不停自言自语。
朱无忌顺着他的话语,一路四望,这东市街巷,热闹无匹,间中商品,何其丰富,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商们搂着腰肢纤细的妙龄女子悠闲漫步,那些店内兜卖的丝绸,瓷器,香料,哪一个不是价值千金。
可路边同样多是野狗一般瘫着,处处摇尾乞怜的乞丐,这些乞丐不分男女,多为老幼,甚至还有人破衣烂衫,当街典当儿女。
如此对比,荒诞之感,分外强烈。
这世间疾苦他见惯太多,一时也变得有些麻木,大圣以普愿让他荡涤世间不公,可他到底也只是个金丹初期的小妖,在那浪浪山中尚且不算什么,到了这广袤尘世,更是自觉无力。
如今只能图自保,做好自己的事,有钱请老乞丐吃顿好的,便已称得上肆意了。
“到了到了!游仙窟!”
老乞丐在街口停了下来,指向身畔那富丽之所。
朱无忌循着看去,只见一巍峨高楼剑一般地立在巷坊内,唐制建筑,通体朱红,又以焰金装潢,看起来倒是堂皇大气。
数了数层数,这去所一扫街边三层木阁的风格,竟有八九层楼之高,如此高的建筑,在古代可不算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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