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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嬴政:该打天下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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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咸阳。

大秦帝国的都城,天下的心脏。

与北疆那被风沙与铁血浸染的苍凉不同,这里是权力的顶峰,是秩序的化身。高大巍峨的城墙如山峦横亘,宽阔笔直的驰道上车马如龙。宫阙连绵,飞檐斗拱,在清晨的薄雾中,透着一股俯瞰众生的威严与冷漠。

咸阳宫,章台殿。

殿内,一尊巨大的青铜沙盘占据了中央的位置。山川、河流、城池、关隘,以一种令人心悸的精准,将整个天下的版图,浓缩于方寸之间。

一个身着玄色龙袍,头戴十二旒冠冕的青年,正负手立于沙盘之前。

他很高,身形挺拔如剑,面容俊朗而冷峻,一双深邃的眸子,仿佛蕴含着星辰宇宙。他只是静静地站着,没有言语,但那股自内而外散发出的,君临天下的无上威压,却让整个大殿的空气都为之凝固。

他,就是这片土地唯一的主人,秦王,嬴政。

他的目光,在沙盘上缓缓移动。从西陲的秦地,到东方的齐鲁,从北方的燕赵,到南方的楚越。他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幅地图,而像是在审视一盘即将被他收入囊中的棋局。

这盘棋,他已经下了太久。

自商鞅变法,历六世君王,大秦这柄磨砺了百余年的利剑,早已锋芒毕露,只待出鞘。

现在,时机到了。

“大王。”

一个尖细的声音,从殿外传来。

中车府令赵高,迈着小碎步,悄无声息地走了进来。他低着头,躬着身,将手中的一卷竹简,高高举过头顶。

“北疆上将军蒙武,八百里加急奏报。”

嬴政没有回头,目光依旧锁定在沙盘之上,只是淡淡地吐出一个字。

“念。”

“诺。”

赵高展开竹简,清了清嗓子,用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语调,念诵起来:“臣蒙武奏曰:匈奴右贤王部寇边,鹰嘴崖一役,我军大胜。其中,虎狼军代千夫长魏哲,以百人之力,设伏于百兽坡,全歼匈奴王帐亲军三千铁骑,阵斩其主将‘草原之鹰’秃鹫……”

念到这里,即便是赵高,声音也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一丝惊异。

嬴政的眉毛,终于微微挑了一下。

以百破三千?还全歼?

这战绩,确实有些惊世骇俗了。

赵高继续念道:“……此役之前,魏哲初入新兵营,因老兵挑衅,以一人之力,于帐中挫败六名百战老卒。后又于校场,当众击败总教官石猛,立威于全营……”

听到这里,嬴政的嘴角,终于勾起了一抹极淡的,旁人难以察觉的弧度。

“有意思。”

他终于开口了,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他感兴趣的,不是那以百破三千的辉煌战绩,而是前面那段,一个新兵,如何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拳头,将一群桀骜不驯的老兵痞,打得服服帖帖。

这天下,就像一个巨大的军营。六国的那些旧贵族,就是不守规矩的老兵痞。想要让他们服从,光讲道理是没有用的。

必须用拳头,用比他们更硬的拳头,把他们打怕,打服,打到他们跪在地上,再也不敢有任何反抗的心思。

这个叫魏哲的小子,很懂这个道理。

“此子,是个人才。”嬴政淡淡地评价了一句,然后又问道,“他入伍多久了?”

赵高连忙回答:“回大王,据奏报所书,自入伍至百兽坡一役,尚不足一月。”

不足一月。

从一个铁匠铺的少年,到一个名震北疆,阵斩敌酋的百战悍将。

嬴政的眼中,闪过一丝真正的欣赏。

他喜欢这样的人。像一把刚出鞘的利剑,锋利,直接,不懂得那些朝堂上的弯弯绕绕,只知道用最有效的方式,去达成目标。

“魏哲……”他低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记住了。

“传令下去。”嬴政转过身,目光扫过赵高,“召上将军王翦、廷尉李斯、尉缭,入宫议事。”

“诺。”

赵高躬身退下。

很快,三名身着不同官服,但同样气度不凡的重臣,便步入了大殿。

为首的,是上将军王翦。他年过五旬,须发皆白,但身形依旧挺拔如松,一双眼睛开合之间,精光四射,充满了久经沙场的沉稳与锐气。

紧随其后的,是廷尉李斯。他一身黑色法袍,面容清瘦,眼神深邃,整个人透着一股法家特有的严苛与智珠在握的气度。

最后一人,则是尉缭。他是一名布衣策士,身形瘦削,相貌平平,但能位列三公,与王翦、李斯并肩,其腹中所藏的兵法韬略,自是深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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