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神经症(2/2)
性变态者和同性恋者若达到了极致水平,便被社会视为无用之辈,不免郁郁寡欢。必须承认,即使在文明的第二阶段,也会有一部分人因不能满足文化的要求而受尽苦难。这些体质异常人的命运将因其性本能的强度不同而迥异。对于强度较弱者(由于性倾向的被压制而形成),其冲突在于自身行为与所处文明阶段的道德要求。但从理想的角度去看,这恰恰是他们意欲获得的,因为他们不得不将本该用于文化活动的力量拿出来处理由性本能受压制所导致的结果:对内压制,对外麻痹。我们关于文明第三阶段上男女禁欲结果的分析也适于他们。
当一个人的性本能是强烈而倒错的,他便面临两种结果:第一种不再多述,他将冒偏离文明标准之大不韪而继续倒错下去。第二种更为有趣,在教育及社会要求的影响之下,他将压制自己的倒错本能(perversestcts),然而,这种压制已不成其为压制,最好将其描述为失败了的压制。的确,被压制了的性本能已无外显的行为(就此而言,压制可以说是成功的),但却用其他的方式表现出来,其实这还不如不加掩饰的压制为好,因为它对个体产生的伤害是使该类人对于社会来说形同虚设。从长远的意义上看,短暂的成功将被失败所取代,压制的结果是替代现象,即神经(质)疾患或更确切地讲是精神神经症的产生。神经症者都有一个顽抗的肌体,在文化的要求之下只能对本能施以“明显”的压制,但最终却以失败告终。因此,为满足文化的要求,他们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以内在的贫乏为代价,或对其本能予以干扰和患病。我已将神经症描述为性变态的“负结果”,因为神经症患者倒错了的冲动在受到压制之后又在心理的潜意识部分表现出来——神经症患者的趋势是相同的:“压抑”状态等同于积极的性变态。[181]
经验表明,对大多数人而言,超过某一限度其肌体就难于满足文明的要求。因此,那些不顾肌体条件一味追求“崇高”的人,便成了神经症的光顾者,如果他们稍微表现得差一些,就会更健康些。对一个家族中一代人的观察常常印证了性变态与神经症正负关系的正确性。比如,若哥哥是性变态者,那其妹妹往往是神经症者,尽管作为女人她的性本能要弱一些,不过她却表现出与哥哥相同的倾向。同样,在许多家庭里,男人是健康的,然而从社会的观点上看却是极不道德的;同一家中的女人倒是崇高而优雅的,不幸却患上了重度神经症。
文明的标准要求每个人具有相同的**方式,这是社会不公正的明显现象之一。事实上,由于肌体的原因,有些人可以轻而易举地适应社会的要求,而有些人则须付出心理上的巨大牺牲。不过,由于道德规范时而被冒犯,其严重性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以上所讨论的问题均是针对文明第二阶段的要求而言的,它表现为,凡被称做性变态的性行为都受禁止,而正常的**可以自由进行。我们发现,即便对性自由与性禁忌做如此划分,仍然会有一些人因性变态而遭拒绝,另一些做出努力防止了性变态的人却患了神经症。如果性自由受到更多的限制,文明的要求提高到第三阶段的水平,即婚姻外的任何性行为均被禁止,那就不难预测其结果了。天性刚烈、公开反抗文明要求的人将剧增,而天性柔弱的人,一方面要承受文化的压力,一方面又要抵抗本能的冲动,这种冲突所导致的神经症也会猛增。
现在我们必须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在文明第三阶段的要求之下,个体的任务是什么?
2.被许诺的合法的性满足可否对其他性满足做出补偿?
3.禁忌的恶果与文化的关系如何?
要回答第一个问题,必然涉及性禁忌(sexualabstence)。前面已多次讨论过,在此不做详论。文明的第三阶段要求男女两性婚前都要禁欲,独身者的禁欲则要保持终身。所有的权威人物都认为,性禁忌对人无害,且不难做到,医生也普遍支持这一观点。然而,可以断定,要控制住像性本能这样强烈的冲动,个体必须付出全部的力量。依靠升华,即将性本能由性目标移至更高级的文化目标,也只是极少数人间断地才能做得到的,在炽热强盛的青春期最难做到。因此,大部分人要么患了神经症,要么受到某种伤害。经验表明,社会上的多数人天性上不适于禁忌。在今日文化的性道德要求之下,轻微的性禁忌足以使人随时患病或犯严重的病。我们认为,如果正常的**因先天缺陷或发展障碍受到威胁,最好的消除办法就是性满足本身。一个人越是易患神经症,就越是难以忍受性禁忌。如前所述,脱离了正常发展的本能会变得更加移动不定。即使按文明第二阶段的要求保持健康的人,今日也会有许多患上神经症。性满足心理价值的提高是以性挫折为代价的,受挫的力比多随时查明**结构的“弱点”,然后寻找出路,用病态的神经症实现替代性满足。能够找出神经症原因的人很快会相信,我们社会神经症的增加乃是性禁忌被强化(tensification)的结果。
这将把我们带到下一个问题,即婚后的**可否对婚前的禁忌做出充分补偿。反对这种观点的资料不胜枚举,在此仅做最简短的总结。首要的注意事项是,文明的性道德甚至对婚后的**也施以限制,因为夫妻仅用少数的利于生育的动作达到相互满足,其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只有几年的时间,同时我们还不得不将由于考虑妻子的健康而节欲的时间扣除在外。如果从婚姻具有满足性需要的意义上看,3年、4年或5年之后,婚姻也就等于失败了,因为节育破坏了性快乐,伤害了夫妻间美好情感,甚至导致疾病的产生。对**结果的恐惧,首先导致夫妻身体柔情的丧失殆尽,其次是心理情感的隔阂,原先**似火的爱随即便**然无存了。精神上的失望与肉体满足的被剥夺,使大部分夫妻又回到了婚前状况,只是幻觉的丧失使他们感到更糟糕。他们必须重新用自己的刚毅驾驭性本能或将其转移。我们无需追问一个成年男人会节制到何种程度,经验表明,即使在最严格的性戒律面前,他们也会暗暗地利用性自由的便利,放纵自我。这种对男人的双重道德标准使得社会本身也认为那种施于男人的清规戒律是难以奏效的。经验同样也昭示,担负繁衍人类的女性只能将很少的性本能用于升华,虽然婴儿吮吸时等于找到了充分的性对象替代,但孩子一长大替代便不复存在了。我一再声明,婚姻的幻灭会使女性患严重的神经症。并使她们的终生蒙上阴影。当今文化下的婚姻,早已不再是根治女性神经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作为医生的我们再也不要这样看待婚姻了;相反,能够忍受婚姻的女孩是健康的。我们急切地奉劝男病人一定不要与患过神经疾病的女孩子结婚。婚后的**倒可以医治神经症。然而,女性受到的教育越严格,对文明的要求就越服从,也就越害怕采取这种方式。为摆脱欲望与责任感的冲突,她仍需通过神经症加以“庇护”(refuge),疾病成了保护她美德的最安全的港湾。婚姻本应能满足文明人在青春期的性本能,但事实上它却毫无能力。因此可以说,它不能补偿婚前禁忌的结果。
承认了文明的性道德的危害,第三个问题也就可以回答了。对性的普遍禁欲导致了文化的进步,同时也导致了少部分人患有严重的疾病,似乎利大于弊。我必须承认,我不能就得失的轻重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我会对失的方面做出更多的考虑。说到禁欲,我坚持认为,它所带来的远不止神经症,而且神经症的严重性在很大程度上也未被充分认识。
我们的教育和文明以延缓性发展和性活动为目的,这种延缓刚开始时当然无害处可言。考虑到受过教育的年轻人要到很晚才独立并自食其力,这种延缓是必需的(这提醒我们,我们的文化机构之间有极密切的关系,任何一方面的改变都必须顾及整体)。但对20岁以上的人仍实行禁欲,则不可能不受到年轻男子的反对。即便这样做不导致神经症,也会招致其他的危害。可以确切地说,对强烈的本能的抗争,及为了这种抗争而加强了的伦理及美学力量,“铸就”了人的性格,这对天性的某些方面确实是真实的。但同时还须承认,今日人们的性格差异,往往表现为对性的控制程度。在大多数情形下,当一个年轻人必须付出全力以赢得社会财产和地位时,对性的抗争却耗尽了他的能量。个体究竟会有多少性活动,能够将多少性本能用于升华,存在着明显的个别差异和行业差异。禁欲的艺术家实难想象,但禁欲的年轻学者却司空见惯。艺术家的艺术成就受到的是性经验的强烈刺激,而年轻学者则因对性的控制而专注于研究。总之,我认为禁欲不可能造就充满活力而自立的人,也难以产生创造性的思想家、勇敢的解放者或改革者,倒是容易造就一批“行为规矩”的弱者,他们在芸芸众生中失去了自我,并不情愿地听任一些强者的摆布。
尽管人们努力于禁欲,但性本能总是任性而难以改变的。文明教育只可起到对婚前性本能的暂时压制作用,此后就可让其任意而为了,一些极端的措施要比压制更为有效。由于不情愿的压制如此过分,以致当性本能放纵时它却受到了永久性的伤害。因此,对一个年轻男子而言,彻底的禁欲肯定不适于他结婚。意识到这一点的女子,倒是常选那些在其他女子身上证明是其男子气概的人为夫。婚前对女子所施行的严格禁欲,对女性产生的恶果更为明显。显然,教育之于婚前女子的性压制,岂止是低估,它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强制手段,它不仅禁止**,竭力宣扬性贞操的重要性,而且使她对婚后的角色也一无所知,强忍爱情的冲动,抵制成长中的任何**。其结果是,当父母突然决定其女可以相爱时,她却难以适应这种心理成就(psychicalachievent),在对自己的感情毫不确定的状态下缔结了姻缘。这种爱情功能的人为性延缓,使得她对十分钟情于她的男子只能表现出失望,情感上她仍属于父母,父母的权威使她产生了性压制,她表现出十足的性冷淡,致使丈夫难以获得真正的性快感。我仍不知道未受过文明教育的女子中是否存在性冷淡,尽管我认为这是可能的。然而,无论如何,是教育“孕育”了这一现象。这些从未尝过性快乐的女子,绝不情愿忍受接踵而来的生育痛苦。就此而言,这种婚前准备成了婚姻目的的障碍。许多年之后,虽然妻子克服了障碍,作为女人**的高峰期也被唤醒,但她与丈夫的关系早已破裂不堪。作为对以往驯服的奖赏,她的选择只有欲望的不被满足,对丈夫的不忠,或患神经症。
一个人的性行为常常规定了他对生活的其他反应方式。如果一个男子充满活力地去争取**目标,那他也会以同样执着的精神去赢得其他目标。然而,不管出自何因,如果一个人压制了强烈的性本能所带来的快乐,他的行为就会比较谦和、顺从,性行为与一个人其他生活方式的这种关系在女性身上更易识别。尽管她们对性问题充满了好奇,但教养却限制了她们对该问题的理智性思考,她们不时地受到恐吓,说这不仅不应当是女性所有的,而且还是罪恶的象征。于是,她们胆怯于对任何问题的思考,于是,知识失去了对她们的价值。这种性领域之外的思想压制,部分地形成于无法避免的观念性联系,部分则是自动的,就像人们关于宗教思想的压制,或忠实的人们关于忠诚问题的思考。我认为,女性“生理上的弱智”不能用生物学的智力活动与性活动对立加以解释。莫比斯即持这种观点,但遭到了广泛反对。我认为,众多女性的智力劣势是由与性压制有关的思想受压制造成的。
关于禁欲,有两种类型一直未作严格区分:禁止一切性活动,还是禁止与异性的**。许多夸口成功地禁欲了的人,实际上是借助**和其他与婴儿期自体性活动有关的性满足实现的。然而,这些性满足的替代方式却是极为有害的,将**退化到婴儿时期必将导致各种神经症和精神神经症。此外,文明的性道德绝不允许**,于是年轻人便陷入了由教育理想所引发的同样冲突之中。更有甚者,这种放纵从多个方面败坏了人的性格:首先,它使人不经磨难,靠走捷径实现重要目标(即追随性欲决定行为方式的原则);其次,伴随着性满足的种种幻想,使他们将性目标幻化到在现实中无法找到的优秀程度。诙谐作家克劳斯,在维也纳出版的刊物《火炬》中,曾以挖苦的口吻说出了这一矛盾的真理:“**不过是对**的无法满足的替代。”[182]
文明要求的苛刻及禁欲的困难,使得异性间的**成了禁欲的焦点,其他的性活动却受了恩惠,这可叫做“一半清醒一半糊涂”。由于正常的**受到了道德的严厉摧残,加之出于卫生的考虑害怕传染,异性间倒错的**,即取代性器的其他部位的性活动,无疑会带来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此类行为,绝不能像对待爱情关系中的性目标一样,认为是毫无害处的。从伦理上讲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将两个人之间的爱情关系降低为一种随随便便的游戏,既不富冒险性,也没有精神的渗透参与。正常**出现困难所导致的另一恶果便是同性恋的增多。同性恋,除了由于生理的原因或童年的影响之外,大部分都是在成年后发生的。力比多主流的受阻导致它寻求旁门左道的发泄,即同性恋。
所有这些无法避免、非人所愿的后果均是由禁欲造成的,它彻底瓦解了婚姻的基础。文明的性道德认为,婚姻是满足性冲动的唯一目的。**或其他性变态,使男人习惯了不正常的性满足,从而降低了婚后性能量的发挥;同样,为保贞操而借助相似方式的女人,必然对婚后的正常**表示冷淡。双方若以很低的性能力进入婚姻,那么瓦解起来也就比什么都快。男人的性能力低下,令女人无法满足;强烈的性经验本可以使女人由教育形成的性冷淡得到克服,然而她却依然冷淡下去。这样的夫妻比健康的夫妻也更难施行避孕,因为性能低下的丈夫很难适应避孕工具。其结果是,**由于一次次令夫妻陷于尴尬的境地而不得不放弃,这样婚姻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请求所有的学者能对我所描述的司空见惯的事实明察秋毫,我对这一事实毫无夸大之辞。对此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相信,具有正常性能力的丈夫何其少,伴有性冷淡的妻子又何其多,婚姻对双方禁欲的补偿程度何其低,对幸福的实现又少得多么可怜。我已阐明,在这种情况下,最显明的恶果是神经症。我还要进一步指出,这样的婚姻还会将其影响波及到一个或几个孩子身上。粗看起来,还以为孩子的病是遗传的,其实进一步的观察就会发现,原来这是童年期强烈印象的结果。由于从丈夫处得不到满足,妻子会变得神经质。作为母亲,她会对孩子格外温柔和关心,这实际上是爱的转移,并导致孩子的性早熟。此外,父母间的恶劣关系又刺激了孩子的情感生活,使孩子在小小的年纪就感受到强烈的爱与恨。严格的训教,使孩子必须压制性活动,而这种压制足以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种下终生患神经症的种子。
我将重申我的早期观点,神经症的严重性并未引起足够的注意。我这样讲,并不仅指下列现象,即某人患病后,亲人们并不当回事,医生也只是夸口许愿,只要进行数周的冷水浴或休息几个月,病人即可恢复。这仅仅是一些无知的医生和外行人的意见,只能给患者以短暂的安慰。恰恰相反,长期的神经症即使不能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也会使患者背负重压,像肺结核或心脏病所带来的恶果一样。如果将神经症与文明活动分离,仅让一些天生的弱者患病,其余的人则充分施展才华,那情形倒好得多。然而,事实却远非如此。我必须坚持这种观点,不管神经症程度如何,也不管患于何时,总会破坏文明的目的,从而导致被压抑了的精神力量对文明的仇恨。因此,社会若以神经症的增加为代价换取人们对规范的广泛服从,那它就不能声言它得到了什么,事实上它一无所获。让我们讨论一种常见现象,比如,一个妇女本不爱她的丈夫,因为就她的婚前状况而言,她根本无任何理由要爱丈夫。但从教养所提供给她的理想婚姻上看,她又必须爱她的丈夫。必须压抑能够表达真情实感的每一种冲动,并尽力实现其理想。她会做出特殊的努力,以使自己成为一个可爱、温情而体贴的妻子。自我压制的结果无疑便是神经症,疾病等于是对不爱的丈夫的报复。其实,由于疾病,丈夫更不能满足,并对妻子更为担心,这还不如承认妻子不爱自己的事实更好,这一例子是说明神经症结果的最好事实。凡是不利于文明的冲动的压制,就其补偿性而言,像直接的性压抑一样,同样也不会成功。比如,出于对先天残酷倾向的强烈压抑,一个男人变得异常的温柔。为了压制其天性,他必须付出很大的能量,结果便不能充分地驾驭其补偿性冲动,最终他所做的远不如不压制的为好。
我们还应看到,在任何一个群体里,对性活动的限制,还会导致对生活的普遍焦虑及对死亡的恐惧,不仅干扰了人们享受快乐的能力,而且难以直面死亡。这两种结果均招致生育的减少,进而使未来的群体利益受到破坏。就此而言,我们必须质问:我们有必要为这种“文明的”性道德做出牺牲吗?尤其当我们仍将享乐主义(hedonis)作为文化发展的目标之一,并努力争取个人幸福之时。作为一名医生,本无提出改革建议的职责,埃伦费斯已描述了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神经症增加之间的关系,我在此指出这种性道德对现代神经症的蔓延具有严重的影响,不过是对埃伦费尔急切建议的支持罢了。[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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