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焦虑与罪疚的理论 (1948)(2/2)
恩斯特·琼斯(1929)曾研究过恨、恐惧与罪疚感之间的相互作用。他将罪疚感的发展区分为两个阶段,并且称第一个阶段为罪疚感的“前邪恶期”(pre-nefariostage)。他把这一阶段与超我发展过程中“施虐的前性器期”(sadisticpre-genitalstages)相联结,并且主张罪疚感“总是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恨的冲动”;第二个阶段是“真正罪疚感的阶段,它的功能是要保护个体免于外部的危险”。
在我的论文《论躁狂抑郁位置的心理成因》中,我将焦虑分为两种主要形式:被害焦虑与抑郁焦虑,但这两种焦虑决不是截然分明的。带着这种限制,我认为这两种焦虑形式的区分,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观点来看,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在上文提及的论文中,我得出一个结论:被害焦虑主要和自我的绝灭有关,抑郁焦虑则主要和个体自身的破坏冲动对他所爱的内在与外在客体所造成的伤害有关。抑郁焦虑有许多种内容,例如:好客体受到伤害,它正在受苦,它处在恶化的状态中,它变成了坏客体,它被灭绝了、丢失了,而且永远不会再存在。我还得出结论:抑郁焦虑与罪疚感及其进行修复的倾向密切相关。
当我首次在上文提及的那篇论文中,介绍我对抑郁位置的概念时,我提出抑郁焦虑与罪疚感的发生伴随着完整客体的内射。我在偏执—分裂位置【《从早期焦虑讨论俄狄浦斯的情结》。】(这个位置发生在抑郁心理位置之前)的进一步工作,引导我获得这样的结论:虽然在第一个阶段是以破坏冲动与被害焦虑为主,抑郁焦虑与罪疚感已经在婴儿最早的客体关系(也就是在他和母亲**之间的关系)中扮演了某些角色。
在偏执—分裂心理位置期间,即生命最初的3—4个月期间,分裂的过程(包括第一个客体“**”的分裂以及对它的感觉的分裂)正是最活跃的时候。恨与被害焦虑依附在使个体挫折的(坏)**上,爱与抚慰则依附在满足他的(好)**上。然而,即使在这个阶段,这种分裂过程从来就不是完全有效的;因为从生命刚开始时,自我即倾向整合它自己,以及将客体的不同面向加以整合(这种倾向可以被视为生本能的一种表现)。甚至在非常小的婴儿身上,看起来都存在着一些朝向整合的过渡状态,这些状态随着发展的进行而变得更为频繁与持久。在这些过渡状态中,好与坏**之间的分裂较不明显。
在这种整合状态中,某些与部分客体相关的爱与恨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整合。根据我目前的观点,这引发了抑郁焦虑、罪疚感以及修复他所爱且被他所伤害的客体的欲望——首先要修复的是好**【虽然如此,我们必须记住:即使在这个阶段,母亲的脸、双手以及她整个身体的“在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逐渐建构起来的母子关系中,在这个关系里的母亲是完整的。】,也就是说,我现在将抑郁焦虑的发生与对部分客体的关系连结起来。这种修正是我对最早期阶段进一步工作的结果,也是更充分认识婴儿情绪发展本质的结果。我始终认为,抑郁焦虑的基础,是对一个(完整)客体的破坏冲动与爱的感觉之间的整合。
接下来,让我们思考这个修正对于抑郁位置概念的影响有多深远。现在我要将这个位置作如下描述:在3—6个月期间,自我的整合有了相当大的进展,婴儿的客体关系及其内射过程在本质上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婴儿知觉到的母亲与内射的母亲越来越接近一个完整的人,这意味着更完整的认同以及和母亲有更稳定的关系。虽然这些过程主要聚焦在母亲身上,但婴儿与父亲(以及其他周围的人)的关系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于是父亲在他的心中也被建构为一个完整的人。与此同时,分裂过程的强度减弱了,它们现在主要是和完整的客体有关,而在较早的阶段中,它们主要是和部分客体有关。
客体的对立面以及与客体相互冲突的感觉、冲动与幻想,在婴儿心里更加紧密地聚集在一起。虽然被害焦虑持续地在抑郁位置上扮演它的角色,但是在数量上却减少了;而抑郁焦虑则增加并超过了被害焦虑。由于感受到(被内化的与外在的)所爱之人受到攻击冲动的伤害,婴儿遭受强烈的抑郁感。这种情形比他在更早期阶段曾短暂经验到的抑郁焦虑与罪疚感更为持久。现在这个较为整合的自我,越来越多地面对一种非常痛苦的精神现实——即从被内化的受到伤害的父母那里散发的抱怨与责难。此时的父母,是完整的客体与完整的人——而且为了应对这种痛苦的精神现实,自我被迫处在更大痛苦的压力之下。这就导致了一种压倒性的想要保存、修复或复苏所爱客体的迫切需求:即进行修复的倾向,自我强烈地诉诸躁狂防御【躁狂防御的概念及其在心理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在我的两篇文章《论躁郁状态的心理成因》与《哀悼及其与躁郁状态的关系》中有较为详细的讨论,这两篇文章皆出自《克莱因文集Ⅰ》。】,则是一种处理焦虑的替代方法,也非常可能是一种同时使用的方法。
我所描述的发展,不仅隐含了在爱、抑郁焦虑与罪疚感中发生的一些重要的质变与量变,而且还有许多因素的新组合,从而构成了抑郁位置。
从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我对关于较早发生的抑郁焦虑以及罪疚感的观点所做的修订,并未对我关于抑郁位置的概念产生任何根本的改变。
此刻我想要更加专注地思考抑郁焦虑、罪疚感及修复冲动的发生过程。正如我先前所述,抑郁焦虑的基础,是自我朝向某一客体整合破坏冲动与爱的感觉的过程。所爱客体受到伤害的感觉,是个体自身的攻击冲动造成的。我认为这种感受是罪疚感的本质(婴儿的罪疚感可能扩展到每一种降临在其所爱客体身上的灾祸,甚至包括了他的迫害客体所造成的伤害)。个体认为是自己造成了这种伤害,产生罪疚感,于是导致想要撤销或修复这种伤害的冲动。因此,修复的倾向可以被视为罪疚感的后果。
现在产生了一个问题:罪疚感是否是抑郁焦虑的一个要素?这两者是否都是同一过程的不同层面;或者,是否其中一者是另外一者的结果或表现?虽然现在我无法提供确切的答案,我仍想指出抑郁焦虑、罪疚感以及修复冲动,经常是同时被体验到的。
有可能只有当客体的爱的感觉超越了破坏冲动时,抑郁焦虑、罪疚感与修复冲动才会被体验到。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假设:反复体验到“爱”超越“恨”(说到底,是生本能超越了死本能)是让自我能够整合自己并将客体的对立面综合起来的一个基本条件。在这种状态下,与客体坏的方面的关系(包括被害焦虑)已经减弱了。
然而,在生命最初的3—4个月期间,根据我目前的看法,这也是抑郁焦虑和罪疚感发生的阶段,正是分裂过程与被害焦虑最活跃的时候,于是被害焦虑非常快速地干扰着整合的进行,而且抑郁焦虑、罪疚感与修复的经验只具有短暂过渡的性质。结果是被爱的受伤客体可能快速地转变为加害者,而修复冲动则可能转变为安抚或取悦加害者的需要。但是,即使在下个阶段(抑郁位置),当更加整合的自我内射并且建构逐渐完整的人物形象(person)时,被害焦虑仍然持续着。正如我先前描述的那样,在此期间,婴儿不仅体验到哀伤、抑郁和罪疚感,也体验到与超我的坏层面相联系的被害焦虑。所以,应付被害焦虑的防御机制与应付抑郁焦虑的防御机制是同时存在的。
我已经反复指出,抑郁焦虑和被害焦虑之间的区别是建立在一个有限的概念上,但是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许多分析师都发现区分这两者有助于了解与阐明情绪的状况。现在我提供一个例子,它显示了在分析抑郁病人时,我们可能会遭遇到的典型情况。在一个特定的治疗时段里,病人可能因为无法修复感觉上是他所造成的伤害,而遭受强烈的罪恶感与沮丧感的折磨,因而发生了一个戏剧性的改变:这个病人突然带出了被害的内容,他指控分析师分析这件事,除了是她受伤之外,什么帮助也没有,并且抱怨先前受到的挫折。促成这个改变的过程,可以总结如下:被害焦虑已经占了优势,罪疚感消退,同时对客体的爱似乎也已经消失了。在这种情绪状态下,客体就变成坏的、不能被爱的,因此将破坏冲动朝向它似乎也就是合理的。这意味着,为了逃避罪恶感与沮丧感带来的压迫性负担,被害焦虑与防御已经被增强了。当然,在许多案例中,患者可能同时显示罪疚感与相当多的被害焦虑,而转变到以被害焦虑为主的过程,并非总是看起来像我刚刚描述的情况那么戏剧化。但是,在每一个此类案例中,区分被害焦虑与抑郁焦虑,都有助于理解我们试图分析的一些过程。
对于抑郁焦虑、罪疚感与修复,以及被害焦虑与此焦虑的防御,在这两者之间所作的概念性区别,不仅在分析工作上证实是有帮助的,还有更广泛的含义。它说明了许多与人类情绪及行为有关的问题【马尼-基尔在他的论文《朝向共同的目标——精神分析对伦理学的贡献》(TowardsaAi—aPsycho-AnalyticaltributiontoEthics)中,将被害与抑郁两种焦虑的区别,应用在对于一般伦理学的态度上,更特别应用在对于政治信念的态度上,在他的著作《精神分析与政治》(Psycho-AnalysisandPolitics)中拓展了这些观点。】,我发现这个概念对于“儿童的观察与了解”这个特殊领域,具有启发作用。
在此,我要对我在本节所提出的焦虑与抑郁之间的关系,简短地进行理论上的总结:罪疚感和焦虑(更确切地说,是与其特定的焦虑形式——抑郁焦虑)是密不可分的,它导致了修复倾向,并且发生在生命的最初几个月中,它还和最早阶段的超我有关。
六
原初的内在危险与来自外界的危险,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说明了“客观的”与“神经症的”焦虑相对应的问题。弗洛伊德将“客观的焦虑”与“神经症的焦虑”的区别定义如下:“真实的危险是可知的,现实的焦虑是对于这种可知危险的焦虑;神经症的焦虑是对于未知危险的焦虑,神经症的危险因此是一种尚待发现的危险,分析已经显示它是一种本能的危险。”【《抑制、症状与焦虑》(S.E.20,第165页)。】而且,“真实的危险是来自于外在客体并威胁到个体,神经症的危险则是来自于本能的要求而威胁到个体”。【《抑制、症状与焦虑》(S.E.20,第167页)。】
然而,在某些联结上,弗洛伊德提到了这两种焦虑来源之间的相互作用【弗洛伊德提到这种源自于外在因素与内在因素的两种焦虑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与某些神经症的焦虑有关。“危险是可知的,但是与它有关的焦虑却过度强烈,超过了适当的程度——分析表明,未知的本能危险会依附在一个可知而且真实的危险上。”(同上,第165—166页)】,而且一般的分析经验也表明,客观焦虑与神经症焦虑之间的区别是无法截然划分的。
我要在这里回到弗洛伊德的描述:焦虑是源于儿童“思念某个他所爱与渴望的人”。【同上,第136页。】弗洛伊德在描述婴儿的基本失落恐惧时说:“他们尚不能区分‘暂时不在’和‘永久失去’的不同,只要没看见妈妈,就会表现得好像再也见不到她似的。重复与此相反的抚慰经验是必要的,以使婴儿得知母亲在消失之后通常会再次出现。”【《抑制、症状与焦虑》,第163页。】
在另一个描述丧失爱的恐惧的段落里,他说这种恐惧“明显是一种当婴儿发现妈妈不在时,所引发的焦虑的后期延长,你将会明白这种焦虑所指出的危险处境是何等的真实,如果一个母亲不在了,或是不再爱她的孩子时,婴儿将不再确知自己的需要是否能被满足,并且可能暴露在最痛苦的紧张感觉中。”【《精神分析新论》(1932),S.E.22,第87页。】
<!--PAGE10-->然而,在同一本书的数页之前,弗洛伊德从神经症焦虑的观点描述了这种特别的危险处境,这一点似乎说明了他是从两个角度来探讨这个婴儿期处境。在我看来,这两个主要的婴儿期失落恐惧来源可以被描述如下:一种是对母亲的完全依赖,为了满足他的需要与释放紧张,来自这种来源的焦虑可以被视为客观的焦虑。另外一种焦虑的来源,衍生于婴儿担心他所爱的母亲被他的施虐冲动所摧毁,或者母亲正岌岌可危,这种恐惧(可以被称为“神经症的焦虑”)与母亲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外在(与内在的)好客体有关,而且促使婴儿感觉到她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这两种焦虑的来源(也就是客观的焦虑与神经症的焦虑,换句话说,来自外界与内在来源的焦虑)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不断互动的关系。
此外,如果外在危险从一开始就和来自于死本能的内在危险有所联系的话,那么幼儿就不会体验到来自外界的危险处境,而且是被当作纯粹来自外在的可知危险。但是并非只有婴儿无法做如此清楚的区分,在某种程度上,内、外在危险处境之间的互动是持续终生的。【我在《儿童精神分析》中指出:“如果一个正常人被置于严酷的内、外在压力中,或者如果他生病了,或在某些方面失败了,我们可以在他身上观察到其最深层的焦虑处境的完整而直接的运作。然而,由于每一个健康的人都有可能罹患一种神经症,理所当然地,他永不可能放弃他旧有的焦虑处境。”】
这一点清楚地显示在战时所进行的分析,甚至对正常成年人来说,被空袭、轰炸、火灾等客观的危险处境引起的焦虑,只能通过分析各种被唤起的早期焦虑来加以减轻,分析可以超越真实处境的影响。对许多人来说,这些焦虑的来源导致了对客观危险处境的强大否定(躁狂防御),而以缺乏明显的恐惧显示。这经常可以在小孩子的身上观察到,而且无法只以他们未完全体认到实际的危险来加以解释。分析显示,客观的危险处境重新唤醒了孩子早期幻想的焦虑达到某种程度,导致了他必须否认客观的危险处境。在其他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即使是在战火的威胁之下,有些孩子仍处于相对较为稳定的状态。与其说是由躁狂防御所决定,不如说它决定于较为成功地缓解了早期的被害焦虑与抑郁焦虑,因此孩子对内在与外在世界有较多的安全感,与父母也可以维持好的关系。对于这些孩子,即使父亲是缺席的,来自母亲的“在场”与家庭生活的慰藉,也可以抗衡由客观危险所引发的恐惧感。
如果我们记得,幼儿对外在现实与外在客体的知觉,常常被他的幻想所影响而带有某种幻想的色彩,并且这样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持续终身,那么这些观察就变得易于理解了。唤起焦虑的外在经验,甚至也会立即启动正常人身上的精神内源性焦虑,介于客观焦虑与神经症焦虑之间的互动(或者换句话说,外源性焦虑与内源性焦虑两者之间互动),对应着外在现实与精神现实之间的互动。
<!--PAGE11-->当我们分析焦虑是否是神经症的性质时,我们必须考虑到弗洛伊德曾一再提及的一点,也就是内源性焦虑的量有多少。这个因素无论如何都关联着自我进化出适当的防御以应付焦虑的能力,即焦虑强度与自我强度的比例。
七
本文未加言明的是:这些观点是从一种对攻击性的探讨中发展而来的,基本上和主流的精神分析思想是不同的。弗洛伊德最早发现攻击性的时候,是将它当作儿童性欲的一个元素看待的,似乎它是力比多(施虐性)的附加物。这使得在很长的时间里,精神分析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力比多,攻击性也大致上被看作是力比多的附属物。【参见:宝拉·海曼(1952)的文章,她在其中讨论到这一理论偏见,即偏重于探讨力比多以及它对理论发展的影响。】1920年,弗洛伊德发现了在破坏冲动中表现出的死本能,并且它是和生本能融合在一起运作的;接着,亚伯拉罕在1924年对幼童的分析中,对施虐性有了更深入的探讨。但是,即使在这些可见于精神分析文献的发现之后,精神分析思想也仍然明显地停留在与力比多以及对力比多冲动的防御有关的领域,相对地低估了攻击性及其蕴含的重要性。
在我开始精神分析工作之初,我的兴趣集中在焦虑及其诱因上,这样的兴趣让我可以更容易地去了解攻击性与焦虑之间的关系。【对焦虑的着重强调,在我早期出版的著作中就已经存在了。】对幼童的分析(为此我发展了游戏的技术)支持了这一研究方向,因为这些分析显示:只有靠分析幼童的施虐幻想与冲动,并且对存在于施虐性与焦虑诱因中的攻击成分有更多的认识,幼童的焦虑才能获得缓解。如此较完整地评估攻击性的重要性,使我获得了一些特定的理论性结论,这些结论曾发表在我的论文《俄狄浦斯情结的早期阶段》(EarlyStagesoftheOedipflict,1927)上。在该文中我就儿童的正常发展与病理发展提出了这样的假设:在生命第一年出现的焦虑与罪疚感,和内射与投射的过程密切相关,也和超我的发展及俄狄浦斯情结的最初阶段密切相关。还有,在这些焦虑中,攻击性以及对它的防御机制具有无比的重要性。
大约1927年之后,循着这些方向,英国精神分析学会(BritishPsycho-AnalyticalSociety)的工作者展开了进一步的工作。在该学会中,许多精神分析师利用密切合作的工作方式,为了解攻击性在心理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参见:里维埃(1952)的论文附带参考书目。】然而,若对精神分析思考作一个纵览,过去10—15年中,这个方向上的观点改变则显得如凤毛麟角一般稀少了。不过,近来这些思想已日渐增多。
<!--PAGE12-->对攻击性进行不同以往的新工作,所带来的结果之一是认知到修复倾向的主要功能,也就是生本能对抗死本能的一种表现。从此,我们不仅可以用更宽广的视野来看待破坏冲动,对生本能与死本能的互动也有更完整的了解,更因此对力比多在所有心理与情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了更多的认识。
在本篇文章里,我已经清楚阐释了我的主张:死本能(破坏性冲动)是引发焦虑的主要原因。但是,在我对于导致焦虑与罪疚感的过程所进行的说明中,也暗示了破坏冲动所朝向的原初客体也是力比多贯注的客体;而且,正是攻击性与力比多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既是两种本能的两极对立,也是两者的融合)引发了焦虑与罪疚感。这种相互作用的另外一个层面是力比多对破坏冲动的缓和作用。力比多与攻击性两者互动的最佳状态,意味着死本能的永恒活动而产生的焦虑,虽然从不止息,却受到生本能力量的对抗,并且确保其不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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