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恋爱论(2/2)
我们写关于对恋爱的思考之类小说的意义,并不是要探究这种原始情感应有的状态。
人类的生活是应当每个人各自建设的,由于每个人都应当建设自己的一生,这样努力的足迹,即孕育出叫作文化的东西。恋爱也同样,它从本能的世界中走向文化的世界,因每个人都想亲手去创建,而产生出问题来。
A与B恋爱了,二人谁也睡不着觉。分别后痛苦万分,写信时哭个不停。恋爱至这种程度,这二人的父母、祖先、子孙们也都如此,不必赘言。然而,即使是如此相爱的两个人,两三年以后,也会无一例外地互相扭打、吵架,存在着另外一个形象。难道就没有什么好办法了吗?
然而,大多数人都不会想到这些,于是,A与B结婚了。果然并不例外,两个人开始厌倦对方,甚至还产生了仇视之心。那么,这该怎么办呢?
即使让我给出答案来,我也不行。我不知道,因为我自己也一直在探寻属于自己的答案。
我并不认为一个有妇之夫与一个有夫之妇不能恋爱。
尽管人们一般会同情被抛弃之人,而憎恨抛弃人的一方,但是,为了不抛弃而不抛弃,则必须与被抛弃方忍受同样的痛苦,因此,我认为失恋与恋爱,在痛苦上是等价的。
总之,我只是同情而已。说什么因同情而放弃恋爱,首先,会使人忧郁而不快,这一点我非常厌恶。
和做弱者比较而言,我宁愿选择做一个强者,选择积极的生活方式。这条路实际上是一条多苦难之路。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弱者之路尽人皆知,虽然黑暗,却不会经历艰难险阻,无须精神上的巨大斗争。
然而,任何正确的道理也绝不是都符合每一个人的情况,人人都有个性之差异,因为其所处的环境与其周围的关系常常是独属于他自己之物。
我们的小说从古希腊时候起,即频频光明正大地、无悔地围绕着恋爱这一主题而作,因为个性除了以个性自身去解决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什么适合所有人的规则,而可以断绝恋爱的话,那么就没有必要再写什么小说,并且小说的存在也会变得毫无意义。
然而,虽然恋爱无规则可循,实际上也是有某种规则的。那就是叫作常识的东西。此外,还有习俗的问题。由这一规则无法使内心得到满足,不能完全屈从于其虚伪的灵魂,也是所谓的产生小说之魂,所以小说中的精神世界经常是与现实相反的,在探寻某种更好的解决方案。可是,那只是作家的一家之言,而从常识方面来考虑,文学常常会成为违背良好习俗之物。
恋爱是人类永恒的课题。我认为只要生而为人,其人生最主要的东西莫过于恋爱了。对于人类永恒的未来,在此我无法说出恋爱的真相是什么,而且,我们也不能赌未来将断决正确的恋爱行为。
不过,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努力去过好自己的一生,以此为只属于自己的真实而悲叹、自豪,以慰今生。
这一最基本的问题只在于自己的真实究竟是何物。
关于这一点,我也无法确认些什么。只是常识上的所谓淳风美俗的东西不是真理,也并非正义,根据淳风美俗而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也未必是不道德的,与根据淳风美俗受到惩罚相比,自己处罚自己才更为可怕,我也只能这样说了。
然而,人生原本并非是那么圆满、幸福。自己爱的人却不爱自己,想要的东西得不到手,大致就是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这些还只是开始,一个名叫“孤独的灵魂”的恶魔之国正在张着大嘴等着人进来呢,越是强者,越会看到了巨大的恶魔,而不得不去争斗。
人之灵魂无论是何物也不会得到满足,特别是知识会将人与恶魔连接在一起,人生不可能存在永恒的不被背叛的幸福。在人有限的一生中,永恒原本就是虚假之词,像诗人吟咏的永恒的爱恋等,纯属表达主观形象的措辞,为这样的诗而陶醉,绝非什么优美高尚的行为。
在人的一生中,与其爱诗,莫若从热爱现实开始,原本人们常常会被现实所背叛。然而,须将现实的幸福作为幸福,不幸即作为不幸,总之,就事论事的态度是严肃的。而诗的态度则是狂放不羁的,是空虚的。当事物本身成为诗的时候,诗才有可能具有了生命力。
认为被称作“柏拉图式爱情”的精神恋爱高尚也是非常奇怪的,肉体不应该被轻视。肉体与精神经常相互背叛,也是其宿命,我们的生活以思考即精神为主,因此,往往会习惯于背叛肉体,轻视肉体,但是,也不应该忘记精神也在常常背叛肉体,这二者都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关系。
人即使恋爱了,也不会满足。经过多次恋爱,似乎除了明白其毫无趣味之外也没有什么伟大之处。反倒由于其愚劣而总是遭遇背叛。因此,不恋爱不成其为人生,终归人生是愚蠢的,所以恋爱即使愚蠢,恋爱却并非没有好处。人们常说,愚蠢至死也不会治愈,而在我们愚蠢的一生中,愚蠢也是最值得尊敬的,这一点必须铭记于心。
在人的一生中,最可以安慰人的是什么呢?痛苦、悲哀、伤心。若是如此,愚蠢并不可怕。经过痛苦、悲哀、伤心,也会有一些满足的时候吧。正因为这样,才会有不满足的灵魂吗?啊,孤独。我不想再说什么了,孤独是人的归宿,恋爱是人生之花朵,即使它有多么无聊,但是,除此之外,别无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