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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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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记住,你的嫉妒,是你的错,你的罪,与别人并不相干,你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沈秀再次重复。

半晌,谢扶光:“嗯。”

沈秀又重复,“以后要牢记我方才说的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多做好事,别做坏事。就算不想做好事,也不要做坏事。”

“嗯。”

沈秀松气,转而将注意力集中在不远处的焌糟上。焌糟,即食肆里女伙计的统称。通常情况下,在大堂里做跑堂的都是些男伙计,女伙计当跑堂小二倒是很少见。

旁边桌上有客人道:“女的伙计常见,女的跑堂小二倒是稀罕得很,这饭铺老板也不知怎么想的,竟让一女子做跑堂小二。跑堂小二这活计累得很,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哪有男子好使,一个男子能顶两个女子用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位焌糟可比男人还猛,一人就能顶俩。而且她拿的钱比男人少。”

“但无论怎么说,女子怎能做小二,这不都是男子的活嘛。她一个女子怎么好意思来做这个。”

“听说她家里穷。一家子都靠她养着。若不是生计艰难,一个女子怎会抛头露面饭铺的小二,做这累死人的活,唉。”

听着旁桌客人的话,沈秀注视忙碌的焌糟良久。

饭毕结账,她招来那位忙得满头是汗的焌糟。

“你叫什么?”

焌糟恭恭敬敬道:“客官,小的名唤小春。”

“小春。”沈秀取下头上的珠钗,将珠钗递给焌糟,“小春,这钗子送你了,这是给你的小费,不是,是赏钱。”

小春懵住。她不是没收到过赏钱。但赏钱一般都只是几个铜板,除非运气极好才能碰上赏个一两半两银子的客人。她在这店里干了这许久,也就只收到过两三个人的赏钱,赏钱统共加起来不过十个铜板。

这位姑娘手t里的簪子,嵌着一多十分精致的玉莲,一看就很值钱。就这么赏给她了?她莫非是忙得头昏眼花,忙糊涂了?

“客官,您……”

“送你的。”原想说赏给她,但“赏”这一字,透着上位者对下位者的俯视感,这让沈秀略微不适。

“使不得!使不得!”小春推拒了好几番,最终还是磨不过沈秀,她接了簪子后,立刻跪下来,“多谢客官,多谢贵人!”

吃了饭,沈秀刚走出食肆,就注意到食肆对面围聚着一大群人。

却原来,食肆对面的红楼上,有女子在抛绣球招亲。沈秀擡首望向红楼上的女子。

女子头上缀着珍珠作蕊的玛瑙花,身着桃红撒花袄,臻首娥眉,明眸皓齿,珠辉玉丽,真真是疑是仙子下凡来,微微一笑胜星华。

沈秀惊讶。这样一个小镇上,竟出了一个这样的大美人。旋即她就默默在心里拍了自己一巴掌。谁说小地方就不能出大美人,固有的偏见产生出的地域歧视,让她很是自愧。

转而,她目带欣赏,观赏着女子的美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的美人自然引得男人们蜂拥而至。

“抛给我抛给我!”

“给我!给我!”

听到周围男人们闹哄哄的声音,沈秀笑了笑。

“还不走?”谢扶光倏然出声。

“再看看。”沈秀想再看会儿美人,也想看看热闹,看谁能接到绣球抱得美人归。

谢扶光见她目含欣赏,专注地盯着红楼上的女子,眸光一寸一寸冷下来。

红楼上,女子抱着绣球,含羞带怯,两靥生晕。她扫视楼下,搜寻着意中人,忽而柳黛团凝,双眸泛出一丝光彩来。

一位红衣少年闯入了她的视野里。少年长身玉立,唇红齿白,容颜精致昳丽到了极致,连画笔都画不出这样好看的人!

她从未见过长得这样好看的人,故而不免有些看呆住了。

沈秀发现,红楼上的女子似乎在看谢扶光。她心里一咯噔。美人看上了谢扶光?

也是,就谢扶光这完美的皮相,很难不让人倾心。

就在这时,红楼上的大美人面含期许,朝着谢扶光,径直将绣球抛给了他。

绣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抛物线,即将要落到谢扶光身上时,谢扶光伸手。

沈秀不可思议。他居然伸手接绣球?他难道对大美人有意思?

她刚这么想,就见谢扶光并不是去接球,他手一动,绣球被拍飞,直接破碎成块。

沈秀:“……”

所有人:“……”

空气顿时安静下来,静得落针可闻。

谢扶光若无其事,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他歪头,对沈秀道:“走了。”

“那个绣球……”沈秀还未说完话,便被他拉着离开。沈秀很是无语,他要拍飞绣球就拍飞绣球,怎能把人家的绣球直接给打碎了。

她敏锐地察觉到,他貌似在生气,在对绣球泄愤。

红楼上的美人呆立在原地,难堪与难过在她如若凝脂的面庞凝聚出了一层青白色。方才那少年伸手,她还以为他是要接绣球,未曾想,他并不是要接绣球,而是直接拍飞了绣球。他根本就不愿接绣球!

是自己长得不够美?美人头一次对自己的容貌产生怀疑。

日头西沉,天色暗下来时,小春歇下来。另一个跑堂小二走过来,“小春,天冷了,瞧你脸上的皮儿都裂开了,你好歹弄些油擦擦。”

“没事儿。”小春笑呵呵,笑得眼角的细纹皱成了浅浅的菊花。

跑堂小二叹了声。小春才十五六岁的姑娘,因常年的劳苦,眼角纹路明显,瞧着都老了十岁不止。

小春命苦啊。

小春的爹与寡妇好上了,便直接休妻,将小春娘赶出家门,连妻带子,一同赶出了家门。

小春娘因生孩子难产,落下病根,干不了重活,是以,他们一大家子人,小春娘,小春,双胞胎弟妹小夏小秋,全都是靠小春养活着的。

为了挣更多的钱,小春总是去干男人的活计。因为男人的活计,比女人的活计钱多一些。

然而尽管她比男人更能干,更能吃苦,她却找不到什么男人干的活计。那些老板们,都认为男人的活她干不了,纵使她证明她比男人还行,也很难找到活儿。

她只有稍微降低一些工钱,那些老板们才肯用她。例如她之前在码头扛包,扛的包和男人们一样多,拿的钱却比男人的少。她不能有任何怨念,否则老板会辞退她。

“唉。”跑堂小二很是同情小春,“你赶紧家去罢,这里就交给我了。”

小春拖着疲惫乏累的身子,走出饭铺。她按按怀里的钗子,黯淡无光的面庞微微泛出些许亮色来。

虽然她没啥见识,不识货,但也知道这钗子应该有点值钱,她估摸着,这钗子应该能值个一二十两?

她在食肆里干活,每日累死累活,一日能得三十文工钱,一月九百文,一年差不多十两银子。

这一根钗子,能抵她两年工钱了!

她激动到面庞微红。准备当了钗子后,给家里割二两肉回去。

家里穷,每日只能食些喇嗓子的粗粮,一年到头也吃不了两回肉,想到娘和妹妹们蜡黄的脸,她握拳,快步前往当铺。

“姑娘,这钗子真是你的?”当铺老板满目震惊。

老板这反应,让小春心头一颤,想了想,她镇定道:“当然是我的,这是我家里祖传的钗子!”

老板的眼光在她身上逡巡,沉吟片刻后,他道:“行,这钗子我要了,我出这个数。”

老板伸出一根手指。

十两?小春一虎,“就这点钱?老板你莫拿我开玩笑!”

老板见诓不了她,讪讪一笑,踟蹰道:“那我再加五百两?一千五百两总行吧?再多的没有了。”

多、多少?小春大脑一片空白。

一千五百两?一千五百两!

小春只觉自己被一道雷劈中,神识都给霹岔开了。

这钗子竟这么值钱?她原以为只值一二十两!竟、竟然这么值钱!

那位贵人,竟把这么贵重的钗子裳给了她?

内里几番震荡之后,她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她哪里是没见识不识货,她真真是极其没见识!极其不识货啊!

小春不回话,老板面露难色,咬牙道:“那再加五十两,再多的真没有了!也就是我喜欢这钗子,否则我岂能给你这么高的价钱,其他地方可不会给你这么高的价钱!”

“我再考虑考虑,多谢。”小春把钗子捂进怀里,掉头就走。

“哎!等等!我再加点!”

小春头也不回。

怀揣着价值千金的宝物,小春连走路都不会了。她仿若丢了骨头的破灯笼般,双腿虚软,走得磕磕绊绊。她竭力保持冷静,不让人瞧出任何端倪。

当她从另一个当铺走出来后,她的手已经无法抑制地颤抖起来。

“小春儿,今儿咋回来得这么晚?”巷子里,邻居大婶探头问。

“有事耽搁了。”小春疾步进入家门,生怕走慢一步,怀里的银票就会被人抢走。

家里,小夏小秋在捣衣裳,

“大姐,回来啦?”

小春点点头,朝里屋喊,“娘!娘!”

破烂昏暗的屋子里,小春娘手里拿着针线,靠着椅子,双目紧闭,已然睡将过去。

小春止声。她踯躅许久,把怀里紧紧揣着的银票好生地藏起来。藏好银票,她取出碎银子出屋。

“姐,你又要出去?”小夏小秋问。

“嗯。”

“出去干啥呀?”

小春张口欲言,最后笑笑,“回来了再告诉你们。”

她来到肉铺里,“老板,我要二两肉,肥的多割些。”肥肉多一些,能多熬油。

老板切肉时,小春盯住白花花的肉,不停咽口水。想着晚上回去能吃肉了,她的眼眶渐渐湿润,泪水从眼角淌落而下。

“姑娘,这是咋了,你哭啥?”

小春抹掉泪,“没啥。”

老板见她身子瘦弱,脸色蜡黄,衣着寒酸,忖度过后,道:“唉,姑娘,我再送你两根大骨头。”

“谢谢!”

拎着肉离开时,小春倏然驻足。她一咬牙,返回肉铺子,“老板,再割二两肉!”

现在她有钱了,她想多买些肉,让家里人都能多吃两块肉。

“肉!肉!大姐,肉!”她一回到家,小夏小秋就兴高采烈地蹦了起来。

小春娘问:“你哪儿来的钱买肉,还买这么多!”

得知有贵人赏了小春一根钗子,且那钗子价值千金后,小春娘先是被震得说不出话来,旋即是喜得说不出话来,“天爷!”

当天夜里,小春娘用肥肉熬了油。往日里,家里舍不得用油,做饭时只用油布轻擦一下锅底,而现在,小春娘没用油布,她往锅里倒了些油,“今儿咱多补些油水。”

“香!香香!”小夏小秋围着锅边转,开心地哼起歌儿来。

冒着油花儿的菜汤,吃得一t家四口一连满足。小春边喝汤边道:“娘,我明日就把饭铺里的活儿辞了,咱以后盘个铺子,做点小生意。”

小春娘应声,“哎,好,好。”接着她抹泪。

钗子当的钱,足够她们一家四口过活一辈子,拿一些钱去买个铺子,有了铺子就有了赚钱的好营生,不会再像从前那般生计艰难,往后这日子,就有盼头了。

她们的苦日子,似乎要到头了。小春娘喜极而泣,不禁双手合十,“多谢那位贵人,多谢老天爷!”

一家四口难得吃饱喝足,吃完饭后,小春娘道:“小春,咱去给贵人立个牌子,去买一些香,回家拜拜。”

小春点点头,“好。”

小春出去办事,回家时,见有小孩在吃糖葫芦。她想起了小夏小秋。小夏小秋从来没有吃过糖葫芦,从来都是看着别人吃,还故意说自己不喜欢吃,不稀罕吃。

她心酸地吸了下鼻子,去买了几串糖葫芦。

沈秀吃着甜沁沁的糖葫芦,忘了忘外面的夜色。又赶了一日路程,一行人抵达东陵边关。边关城门闯入视野,沈秀一颗心稍微落地。终于回来了。

进入东陵地界,离燕州越来越近,沈秀掀开车帘子,望向窗外。冷风钻进车子里,她连忙放下帘子,抱紧暖手炉。

又过了几日,沈秀宿在客栈,晨间休憩烤火,她吃着香热的烤红薯,眼角余光瞥向旁侧的谢扶光。

他在给她剥红薯。

白皙精致的手指,修长纤瘦,如玉一般毫无瑕疵,搭在黄彤彤的红薯上,显得红薯也漂亮了几分。

这样好看的一双手,应该执笔画丹青,执扇弄风流,而他却用来舞刀弄剑,有些粗俗地糟蹋了这样一双好手。

沈秀视线往上偏移。谢扶光垂着浓长的睫毛,专注剥红薯,细腻如凝脂的肌肤在火炉的熏染下,微微透红,若透红的白玉,很是赏心悦目。

“唉。”她不由再次唉声叹气,又一次可惜这样一副好皮囊生在了谢扶光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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