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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辽东边民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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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席酒宴终了,天色渐暮。

常孤雏令士卒将边关诸县县令安置于军营内之空舍。

此舍洁净整齐,其内陈设虽简,然于当下之世,亦堪称不错之居处。

边关诸县县令于军营中安睡一宿。

次日,常孤雏即吩咐军士,将诸位县令一一送回各自县中。

其后数日,常孤雏除巡察辽东军日常操练外,尚需于营帐之中,誊录关乎边关诸县之民生计划。

此事初行,常孤雏虽略有不适,然亦别有一番滋味。

待常孤雏撰毕边关诸县民生之策,忽闻系统提示声响。

常孤雏心神潜入系统,竟见向来为零之文韬值,骤增三千点。

常孤雏心中大喜,看来己之揣测无误,这文韬值与内政相关。

甫一完成辽东边关诸县民生计划,文韬值便旋即增长。

如此看来,日后不仅需勤于开疆拓土,亦要悉心治理领地。

当双管齐下,使文韬武略,并行不悖。

未几,常孤雏所拟之《辽东边民策》,便颁行至边关诸县。

《辽东边民策》言明,于军事一端,自县至镇及村,皆需遴选若干青壮,充任县兵、镇辅兵与村勇。

县兵、镇辅兵与村勇,皆直属辽东军。

遴选之时,当依辽东军之严苛标准,品行、体格皆须合格。

至于俸禄,则与辽东军下级士卒同等待遇。

辽东军下级士卒,月俸为一担粮食,除此而外,亦有若干肉食供给。

且《辽东边民策》着重点明,辽东军士卒于边关诸县之内,享有优先权。

当然,此优先权并非毫无约束,多施于紧急事务之际。

其间还涵盖军士家属在日常生计中的诸多优惠之策。

辽东军士卒之家眷及直系血亲,每年皆可从辽东军获一定之粮食赏赐。

若家中子女有意向学,辽东军亦会资助部分资费,以减其家之负担。

于内政之务,《辽东边民策》言明,当重新登记户籍,将所有耕地重新丈量,悉归官府。

而后以承包之法,予边关百姓经营,承包年限,百姓可自行酌定。

于田赋一事,《辽东边民策》未作大幅更动,然商税却提升颇多。

除此以外,此策还废去徭役,若官府有营建之需,则需出资雇请百姓,每日工钱皆有定数。

当然,《辽东边民策》于边民百姓亦有所要求,即边关百姓需踊跃响应边关官府之号召。

若屡教不遵,不响应者,则将削其户籍,遣离边关。

对于《辽东边民策》,诸县县令多有不解。

然当下边关诸县俱由常孤楚主政,他们亦不敢妄加议论。

且常孤楚于宣传此策时,特遣辽东军中识字军士,分赴各地传扬,务使百姓尽知《辽东边民策》之诸般政令与要求。

初时,边民百姓对耕地收归官府之举,颇有怨言。

然经军士耐心阐释,众人倒也旋即释然。

于多数百姓而言,田亩此刻虽属己有,然未几或易主他人。

士绅之欺压掠夺,百姓实难抵御。

若耕地归官府,百姓无权私自买卖,士绅欲占田亩,其间所需操弄之难度,便大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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