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为民立法(1/2)
邺城,魏王宫,光华殿。
昔日这里曾是后赵石氏穷奢极欲之所,如今殿宇依旧恢弘,但陈设已去其浮华,添了几分庄严肃穆。今日,这座大殿汇聚了冉魏政权几乎所有的核心人物与贤才俊彦,一场将决定帝国未来走向,乃至影响千古的立法会议,正在此举行。
魏王冉闵端坐于主位,虽未正式称帝,但威仪日重。其下,左侧以谋主吴笛为首,依次是沉稳持重的九叔、精于实务的李一民、目光深邃如洞察时空的班超、以及虽为新附却深具人望的祖逖与刘琨。右侧,则是以慕容恪为代表的归附慕容部力量,以及原东晋名臣庾亮、庾翼兄弟,年轻一代中表现出色的刘启、韩朵朵、王月英等亦赫然在列。济济一堂,文武兼备,南北交融。
冉闵目光扫过全场,声音洪亮:“今日召集群贤,非为战事,乃为立国根本之法度。天下纷扰久矣,百姓苦乱世久矣!我冉魏既承天命,抚有中原大半州郡,当立何法,方能保社稷长安,致万民于乐土?请诸卿畅所欲言。”
殿内一时寂静,落针可闻。立法之始,在于明确根基。
吴笛率先开口,声音平和却蕴含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大王,诸位同僚。老夫遍观史籍,朝代之兴替,其根本在于‘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昔日强秦,法度不可谓不严,然视民如草芥,二世而亡。故立法之基,首在定民之位。‘百姓’之称,古已有之,然稍显笼统。臣以为,当定名为‘人民’!‘人’者,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民’者,众萌也,泛称也。合为‘人民’,更显其为我邦国之主体,非被动承受统治之对象,而是缔造、支撑国家之根本力量!”
此言一出,如石破天惊。将“民”提升到如此高度,前所未有。庾亮微微蹙眉,似觉过于激进,但见冉闵面露思索,并未出言反对。
祖逖抚掌道:“吴先生此言大善!末将一路入益州,深感民心所向,便是天命所归。若无彭模、成都人民内应,我军岂能如此顺利?定名人民,正合其义!”
刘琨亦附和:“确是如此。人民,乃国家之元气。元气旺,则国运昌。”
冉闵缓缓点头:“善!便依先生。自此,我大魏立国之基,便是‘人民’!凡我治下,皆为大魏人民。”
根基既定,便是权利与保障。
李一民接着吴笛的话头,提出更具体的构想:“既以人民为基,则需赋予其实权,方能不受欺压,真正做主。臣提议,明定人民拥有以下权利:一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村镇乃至中央各级官吏,应由符合条件之人民推举贤能担任;二曰监督权与检举权,人民有权对各级官吏、各项政令进行监督,发现不法,即可检举;三曰……”
他顿了顿,抛出了一个更为惊人的想法:“……拘捕权!”
“拘捕权?”慕容恪目光一凝,“此权若下放,岂非天下大乱?”
班超却微微一笑,解释道:“非是任意拘捕。臣与吴先生、李大人商议,可设想设立‘民权纠察队’。此队源于人民,于村镇县郡州乃至中央各级设立,队员由当地人民推选正直勇敢者担任,闲时操练,维持乡里,兼具民兵与监督之责。若遇官吏贪腐枉法、欺压良善,证据确凿而官府不作为时,民权纠察队有权依法定程序,对涉事官吏进行拘捕,然后迅速移交至中央法院直属之巡回法庭审判,避免地方官官相护。此为民间疾苦直达天听之一途,亦是对官吏最有效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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