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真的伤了心(1/2)
林美美信上写的非常清楚,她和朱明离婚了。
虽然离婚手续还没完成,但离婚协议已经签好,交给了律师,所以,可以算是已经离婚了。
两张卡是给兄妹俩的没错,但那是付给他们到年满十八岁的抚养费,按每人每月二千元的标准给的,朱林的是十六个月,共计三万二千元,朱紫的是二十八个月,共计五万六千元。
这套房子已经挂牌出售了,俩人必须在一周内带着自己的物品搬出去,做为母亲,林美美为俩人分别购置了一套一居室,相邻的上下楼,他们按照地址自己搬过去就好。
房产证和钥匙都放在了物业,他们自己自己去取就好。
“......母子母女一场,走到今天这样的地步,的确是挺悲哀的,很抱歉,我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但,我已经竭尽所能。
所以,我们的缘份到此为止吧,你们对我,应该是恨大于爱的,那就别再互相折磨了,我把该给你们的,提前给予你们,相信,你们应该喜欢这样的安排吧?
你们的爸爸,做了一些明知是错却心存侥幸的事儿,好在他还是选择了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要见他,你们可以去xx所申请探望。
本来我是想把你们的抚养权放在我这边的,但,你们这个年龄,是要遵循你们的意愿的,所以,如你们所愿,放到了你们父亲那边。
很快你们也就成年了,祝你们以后的人生如你们所愿,若有来生,你们不要选择做我的孩子了,再见。”
信的
愣了好半天,朱紫用力掐了自己一把,疼痛感告诉她,并不是做梦。
“哥.......”她的声音带上了颤音,眸色中满是恐惧,“妈.......妈这是真的不要我们了,可是,可是这点儿钱哪够咱们生活?”
朱林的眸色中满是怨毒:“想这样甩开咱们?不可能,咱俩都未成年,她这是犯了遗弃罪,咱们去告她。”
朱紫这会儿已经完全没了主意,朱林说什么便是什么。
朱林也是挺有意思,直接拨打了名片上律师的电话,让对方接他的案子。
律师张元和也算是见多识广,在听到对方的诉求时还是愣了好大一会儿。
随之耐心的和对方解释道:“小朱同学,林女士问你们离婚要跟爸爸还是妈妈的时候,你们选择的是爸爸,我这边是有原始录音的,所以,你们这个官司,就算我接了,也是白花钱。”
“我们以为她说着玩的,只是随口说说的事儿,怎么能当真呢?”朱林急了,笑话,他们抚养权放到父亲那边,以后他们脸往哪儿搁?
林美美创业初期就认识张元了,论起来,俩人也算是朋友,林美美找到张元让他帮忙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他倒也不太意外。
毕竟这些年,林美美和朱明的关系在外界看来虽然是伉俪情深,但,做为和他们一直有来往的张元来说,大致还是知道一些内情的。
朱明应酬的时候,嘴上说太太陪他创业一路走过来不容易,他不能做对不起太太的事儿。
但实际上,却早早的在外面又安了一个家,并生育了一个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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