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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番外6 程明昱/夏芙 家主,疼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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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默了默。

这回夏芙便做好了准备。

昨夜因着无琴,二人在床笫之间折腾得太久,今夜还是找些事做的好。

于是她指了指长案上的字帖,干笑道,

“家主,我午后练了一会儿小楷,家主帮我瞧瞧吧。”对上他探究的视线,夏芙讪讪一笑,“孩子也要习字的嘛。”

程明昱无话可说,坐下来给她看字帖,瞥一眼便不想瞥第二眼。

字如其人,写得倒是秀气,可就是筋骨乏力,软绵绵的,失了风骨。

这回程明昱心有余悸盯着她,

“你愿意学?”

夏芙已经坐到他身侧了,点头如捣蒜,“一定好好学。”

程明昱冷笑,“你上回也是这般说的。”

夏芙苦恼道,“我若是没做到,家主罚我好不好?”

她嗓音一向软糯,软的如同在撒娇。

程明昱发现自己没有拒绝的理由,迎着她柔软的视线,说了一声好。

提笔蘸墨准备动笔,那墨一蘸,程明昱就觉得不够细腻,头疼地想了想,还得给她换一套笔墨纸砚。

程明昱教了她基础笔法,当场监督夏芙习字,

这么练了两刻钟,其中夏芙在练习悬针时,总写不好,跟在飘似的。

程明昱看着来气。

就这么没力气?

昨晚抓他那一爪倒是没见她省力。

程明昱摇摇头,擡手打算再做一回示范,袖口忽然被长案的桌角给刮住,他今日穿了一件窄口袖的长袍,袖口绣了一枚缎面纽扣,程明昱的衣料用的都是最好的料子,十分金贵,也很绵软舒适,一旦绵软就容易坏,方才这一扯,那颗纽扣便被扯脱了线。

夏芙顿时急了。

她出身苏杭,太明白程明昱这一身是什么料子,那是被誉为一寸浮光一寸金的“浮光缎”,浮光缎夏日只用桑蚕丝,到了秋冬便往里头加了细羊毛,料子穿起来越发柔软,程明昱这一身连绲边都绣了花纹,可见工艺之精湛。

夏芙连忙赔罪,“对不住,这长案有了些年份,边边角角有些损坏了。”不然也不至于刮他衣裳。

夏芙心疼地看着那身衣裳,程明昱却扫了一眼那长案,心想这案几也得换了。

擡眸见夏芙这副神色,一面将袖口挽起,将那松散的纽扣挽进去,一面温声道,“无妨,一件衣裳而已。”

程明昱在整个大晋身价数一数二,吃穿用度素来极为讲究,像这种料子,过了水就不大成形,所以他的衣裳很多时候穿了一次不大会穿第二次,遑论脱了线?这件衣裳今日回去应当不会再出现在他衣橱。

夏芙目光落在翻出来的那截衣袖,天哪,这里头竟然缝了一层皮子,难怪这样寒凉的秋夜家主敢穿这么一件出来,如此造价不菲。

“一件衣裳而已”,可见他不会再穿了。

多么矜贵的料子,扔了太可惜。

程家四房一直不算富裕,夏芙也不是大手大脚的性子,想了想咬牙道,

“家主,不若我给您补一补吧。”

程家规矩极大,家主衣裳的针线功夫出了岔子,保不准管事还要追究到针线娘子那,夏芙不想因为自己这边的缘故牵连旁人。

程明昱目光在她蹙起的眉尖一落,颔首答应了。

夏芙立即起身去寻针线篓子,程明昱这厢便挪至一侧的圈椅,将手搭在桌案,袖口重新理出来,预备着她来补。

少顷,夏芙寻来篓子,先看他一眼。

这样的天气,让他脱衣裳是不成的,只能就这么将就补,于是挪了一方锦杌凑近他身侧坐着,将灯盏搁在桌案,开始给他补衣裳。

程明昱手掌往一侧歪着,将里侧的纽扣露出来,夏芙先穿好针线,慢慢伸手过去,将那袖口往外扯了扯,一只纤细的手指穿进去,抵住那纽扣处,探头垂眸给他缝补。

程明昱举止清雅,从未穿坏过衣裳,所以这辈子也没人给他补过衣裳,今日是第一次。

有那么点妻子给丈夫缝缝补补的错觉。

晕黄的灯芒倾泻在她面颊,可以清晰瞧见那簇浓密的鸦羽,不谙世事地眨,一双水亮清澈的黑眸,一眼能望见底,无依无靠,没有算计,单纯天真,谁都可以欺负她,程明昱看着这样的夏芙,心里顿时滋生许多莫名的情绪,有一种强烈地想要去替她撑着的感觉。

其实也没错。

她会是他孩子的母亲,即便完事后,她不想再见,他也有责任要护她一辈子。

这个空档,夏芙已然补好,程明昱移目过去,然后收获了一枚并不怎么好看的纽扣。

信誓旦旦要补,还当她手艺多好呢。

不补只是有些脱线,回去换下便是。

这一补…简直是煞风景。

程明昱瞥着夏芙,夏芙无力地看了一眼纽扣,再无力地瞅了瞅自己的针线篓,小脸一垮,

“家主,我好像坏事了。”

程明昱不惜得说她,将腹诽压下,很平静地回复她,

“无妨。”

“无妨”就是承认她手艺很差但他高风亮节不予计较。

夏芙捂着额想哭。

待上了塌,她也这般捂着。

程明昱想起昨夜那一爪,鬼使神差摁住她双手压在她头顶,那张毫无瑕疵的脸就这么展现在他眼下,雪肤杏眼,晶莹剔透,唇不点而朱,眼眸和菱唇均覆满水光,程明昱喉结一滚,移开视线。

夏芙第一次看到他这般强势,蓦地明白过来,颤声问他,

“家主…很疼吗?”

她好意思问。

程明昱面无表情回道,

“下回省着点力气去习字。”

夏芙:“……”

夜里回到书房沐浴,平伯替程明昱收拾衣裳时,发现了那枚与众不同的纽扣。

这件衣裳是针线房刚做出来的新裳,里外用的茶白的浮光缎,当中缝进去了一层细软的皮子,穿着轻便又软和,是针线房最新钻研出来的手艺,光料子价钱就有一百两,还不算人工,这样的衣裳也就家主穿得起,衬得住。

平伯捧着那衣裳来书房寻程明昱,

“家主,这扣子似乎坏了,那这件衣裳老奴就帮您搁置了。”

程明昱正在给一位旧友回信,闻言擡眸看了一眼那拙劣的针脚,淡声道,

“不必,收好搁在衣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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