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恩科和禁令(2/2)
“爷这样说,那我可真收下了,孩子大了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得到批准,妍清乐呵起来,谁会嫌钱多咬手呢。
在宫中,单纯靠月例过日子,想要过的好不容易,但不管是妍清这个掌管宫权的宠妃,还是几个孩子,哪个是靠月例过日子,想要什么说一声就行。
妍清这话是实情,不过在四爷看来就没有必要了,有他这个皇阿玛在,哪里用得着妍清私下贴补,只让她拿去充实自己的小金库。
不到月余,内务府查出织造署财务亏空,前朝也有官员参奏曹、李两家借由织造署、盐课、贩铜等事务,中饱私囊,贪墨银钱。
皇上下旨解除曹、李两家的所有职务,举家回京等候查察。
最终,曹、李两家上交全部家产,得以保全性命留在京中,以后如何,就要看后辈子孙是否争气了。
新帝登基,照例应大赦天下、减免赋税、开恩科等,科举正科为秋季八月举行乡试,称之为秋闱,次年三月举行院试,称之为春闱。
四爷去年冬继位,理顺朝政已到年下,别说秋闱,就是今年的春闱都来不及,因此恩科只能延后为,今年雍正元年八月秋闱,明年三月春闱。
与开恩科的圣旨,一同通过邸报布告天下的,还有禁止缠足的禁令。
朝廷本就有八旗女子禁止缠足的规定,康熙三年曾下达禁止缠足的法令,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生女子缠足不再追究,元年以后生女,严禁缠足,违者严处。
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贫民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板,官员失察,也要交吏部等部门处理。
由于规定太过严厉,造成民间诬妄举报,牵连无辜,到康熙七年,有大臣奏免其禁,得到准许,民间又可以公然缠足了,但仍严禁旗人缠足。
此次禁令规定,自雍正元年后生女,严禁缠足,雍正元年之前,缠足的女子需放足。
家中女眷及奴仆,有违法令者,经官府核实,在朝官员削爵免职,平民家中男子三届不得参加科举,以观后效。
惩罚力度不似先帝时严重,却关系着家中男子前程,在这个以男子为尊的时代,家中男子的前程关系着家族的发展,不可谓不严重。
三年一届科举,三届也不过十年时间,不像有些罪名三代内不得参加科举般严重,但这个前提是,改过后十年后才能参加科举,要是一直不改正的话,那就一直不能参加。
这个提议是妍清提的,她很清楚要是没有惩罚力度的话,只公布一条禁令是没有用的,否则缠足的陋习也不至于延续那么多年。
只有将这件事和那些喜欢三寸金莲的男人关联上,损害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才会有效的遏制。
果然,开恩科是恩典,禁止缠足也不是大事,反正和看邸报那些男人没关系,可是家中有女子缠足,男子不能参加科举,足以引起了轩然大波,尤其文人才子更多的南方。
不论民间再怎么沸反盈天,圣旨就是圣旨,法令就是法令,朝廷不会因为部分学子的反对而更改。
个人反对抗议,那你可以不参加科举,朝廷不差你一个人,但你不参加科举,不代表别人不会,总有人会愿意遵纪守法。
遵守法令的人,说不定还会在心里感谢反对的人,少一个参加科举,就少一个竞争者,这可是难得的好机会,更有甚者,还可以通过举报阳奉阴违者,来减少竞争对手。
故而民间虽有抗议,但持续的时间并不长,至少在明年的春闱之前,禁止缠足的禁令强有力的推行了下去。